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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1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1-044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凌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
一直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租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自编 1-4
栋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 C401-14、C603、C609、C615、C1150 室及 D4 层、D5
层、D6 层物业作为办公场地,用于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
    鉴于上述租赁合同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限届满,同意中国大酒店继续
向岭南集团出租其所持有的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自编 1-4 栋中国大酒
店商业大厦 C401-14、C603、C609、C615、C1150 室及 D4 层、D5 层、D6 层物
业(总建筑面积 3,909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上述期限内的租金总额共计 16,746,120.00 元,并同意中国大酒
店与岭南集团签署《租赁合同》。
    鉴于岭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60.99%,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梁凌峰、罗枫、陈白羽、朱少
东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田秋生、唐清泉、吴向能、郑定全以 4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符合中国大酒店实际经营需要,通过上述物业出租,中国大酒店可
获得稳定的物业出租收益,有利于提升经营业绩;本次交易租金价格以市场
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