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岭南控股: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修订对比表2022-05-14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 期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 草 案 )( 认 购 配 套 融 资
                               方式)修订对比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的规定,结合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岭南控股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特修订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
    资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章节名称                     修订前                                     修订后


             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48 个      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限为 48 个
             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     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
             理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      理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
             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后 12 个月为解锁   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后 12 个月为解锁
             期。经公司董事会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期。经公司董事会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     委员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
             予以延长。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     予以延长。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
             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特别提示     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     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
             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
                                                        十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
                                                        十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 12 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拟认购本次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拟认购本次员工
             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不超 过 12,599,000       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不超过 12,599,000 份,
             份,每份 11.08 元,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      每 份 11.08 元, 认购资 金总额 为不超 过
五 、持有    过 139,596,920 元,其中:受制于法律法      139,596,920 元,其中:受制于法律法规的
人情况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参加本次员工     规定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参加本次员工持股
             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     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认购员工持股计划     和高级管理人员拟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
             的金额合计不超过 5,628,640 元,占本次员    合计不超过 5,628,640 元,占本次员工持股
             工持股计划总金额的 4.03%。除公司董事       计划总金额的 4.03%。除公司董事(不含外
章节名称                    修订前                                    修订后

            (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
            员 外的 其他 参加 对象 合计 认购不 超过   参加对象合计认购不超过 133,968,280 元,
            133,968,280 元,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金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的 95.97%。本计
            额的 95.97%。具体情况如下:               划制定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48 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限为 48 个月,
            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      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
            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   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
            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后 12 个月为解锁      期,后 12 个月为解锁期。经公司董事会和员
            期。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
            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    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解锁期内,本次
            延长。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
            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六 、存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      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
期 、锁定
            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止。
期 和禁止
行为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
            6 个月公告到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      十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
            数量。                                    划延长 12 个月。
                                                      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
                                                      十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长 12 个月。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
                                                      量。

            (四)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四)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
            常管理;                                  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
十 、管理   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委 员会的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选 任及职
责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
            合同;                                    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8、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的相关事宜;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章节名称                   修订前                                   修订后


            (五)其他未尽事项,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遵循相应
            管理委员会决定。                         的交易规则和结算登记机构的要求,根据持
十 二、员                                            有人的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持有
工 持股计                                            人所持份额对应数量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
划 权益的                                            人证券账户后即退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处置办法
                                                     (六)其他未尽事项,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