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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 太 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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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19-02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28)。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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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因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5、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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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
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
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
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实施,并于 2019 年第
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度可
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会计政策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已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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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世界村生化拟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子公司重庆世界村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世界村生化”)在不超过 7,000.00 万元范围内参与重庆市长寿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让的位于位于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
家组团 E01-01/02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 226,065.46 平方
米(约 340 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 50 年。地块最终
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的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准,
地块具体位置与面积以规划红线图和实测为准。
    本次重庆世界村生化参与竞拍土地拟作为生化草铵膦、咪鲜胺等
项目的建设用地,如果本次竞拍取得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有助
于相关项目实施和建设。同时,有助于公司依托西南地区丰富的资源
优势,聚焦主业完善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增长极,提高核心竞争力。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
世界村生化拟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9票        0票           0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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