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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学大: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3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9-04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光学大”)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午 11:00 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28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
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俊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全文)》,以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实现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950,807.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未分配利润为-77,372,408.19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
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具体
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据此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
    八、备查文件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