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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0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3—01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

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9 日下

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8 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483,832,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853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476,303,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7.93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7,529,6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1076%。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份 7,529,6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1076%。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1,215,888 股,占 39.59%)已按规定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58,280,694      99.9413%    93,038        0.0587%   0 0.0000%
  中小股东     7,436,631      98.7644%    93,038        1.2356%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1,215,888 股,占 39.59%)已按规定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58,278,534      99.9399%    95,198        0.0601%   0 0.0000%
  中小股东     7,434,471      98.7357%    95,198        1.2643%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483,739,760      99.9808%    93,038        0.0192%   0 0.0000%
  中小股东     7,436,631      98.7644%    93,038        1.2356%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