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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发展:关于为所属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进展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发展”或“公司”)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及所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授信额度,用于所属公司向上游供应商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作为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保证人,为所属公司全额承兑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
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对上述所属公司担保事宜。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担保事宜办理完毕之日。具体详见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及 12 月 29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为满足业务需要,公司所属公司北京顺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
义新城”)拟向中信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向上游
供应商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作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保证人,为该部分全额承兑
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 9 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该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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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
    二、上市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所属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5 亿元担保(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为 0 元)。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所属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本次担保
发生后,对所属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担保余额为 25,000 万元,公司为所属公司商业承
兑汇票提供担保额度剩余 25,000 万元,具体如下:
审议担                                  本次担保前
                            资产负                   本次担保后担   剩余担保额
保额度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债率(%)                保余额(万元)     度(万元)
(万元)                                      (万元)
        宜宾鲁能开发(集
                            81.65      5,000        5,000
            团)有限公司
        南京鲁能硅谷房地
                            90.60      5,000        5,000
          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鲁能广宇置地
50,000                      84.45      5,000        5,000         25,000
              有限公司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
                            76.82      5,000        5,000
              有限公司
        北京顺义新城建设
                            71.49        0          5,000
            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       20,000       25,000            -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3.8 条,判断被担保人资
产负债率是否超过 70%,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
报表数据孰高为准,顺义新城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71.49%,因此
使用上述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的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顺义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0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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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泰和宜园 1 号楼-3 至 3 层 01 内-1 层 B1-03
     法定代表人:陈维波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土地开发;从
 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从事商业经纪业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公共停车场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
 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长途汽
 车票销售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
 出除外);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
 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销售食品;餐饮服务;电子游艺娱乐;出
 版物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子游艺娱乐、出版物零
 售、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顺义新城 100%股权
     3.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9,889.17                     815,223.87
     负债总额                621,896.10                     547,139.5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总额               247,993.07                     268,084.29
    资产负债率                  71.49%                         67.12%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经审计)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7,612.23                     154,860.46
     利润总额                 39,384.79                      21,064.84
     净利润                  46,540.74                       18,951.00
     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5.经查询,顺义新城非失信被执行人。
     6.顺义新城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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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相关所属公司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为提高
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度和流通性所做的增信措施,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背书通过
中国人民银行 ECDS 系统电子化操作完成,无纸质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所属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项目开发及经营发
展需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企业经
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六、截至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诉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58,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 年报)的 26.34%,占公司总资产的 5.13%。
    3.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66,013.99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
相互间及 子公司对 公 司提供的 担保余额 为 27,243.99 万元 , 合计担保 余额为
493,257.9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 年报)的 36.24%,占公司总
资产的 7.06%。
    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856,757.98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 年报)的 62.95%,占总资产的 12.25%。
    七、备查文件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1〕9 号)。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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