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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告2016-10-27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16-05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该
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生产端战略投资者、销售端战略投资
者共同出资设立“佛照电工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
登记为准)(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本公司出资 2550 万元,占合资
公司 51%股份(详情请见 2016 年 7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
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16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与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近日,
公司收到合资公司书面通知,合资公司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
了营业执照。
     三、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石碣镇西南村洲南路 1 号二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
   法定代表人:游国娥
   注册资本:9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加工、产销:半导体材料、电子元件、电子包装材料、
实业投资。(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6 号首层 1-9 轴自编 A 号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基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依法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说明:为便于统一管理合资公司销售端战略投资者及合资公
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的股权,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合
资公司销售端战略投资者及合资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参与出资设
立合资公司。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务庄工业区罗务路 196 号自编 8
号厂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醒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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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
用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日用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日用家
电设备零售;五金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550 万元   现金出资    51%

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现金出资    20%

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450 万元   现金出资    29%

           合   计             5000 万元               100%

    五、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当事人: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
限公司(乙方),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丙方)
    2、经营场所
    由合资公司承租甲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务庄工业区
约 3000 平方米的厂房作为主要经营场所,具体事项由合资公司与甲
方签订租赁合同。
    3、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1)甲方出资人民币 255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合资公司
51%股权。
   (2)乙方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合资公司
20%股权。
   (3)丙方代表销售端战略投资者出资 60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3
占合资公司 12%股权;丙方代表合资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出资 85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合资公司 17%股权。
    4、出资时间
   (1)甲、乙方同意在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应投入的出资额汇入
合资公司帐户。
   (2)由于销售端战略投资者需要时间逐步发展并根据其业绩进行
相应调整,因此丙方同意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分期将收到的销售端
战略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汇入合资公司账户。丙方在收到管理层及骨
干员工按照《丙方职工内部股权管理规定》投入丙方的投资后十天内
应全额汇入合资公司账户。
    5、合资公司的组织架构
   (1)股东会: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合资公司的最
高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
   (2)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7 人,甲方委派 4 人,乙方委派 1
人,丙方委派 2 人(其中销售端战略投资者委派 1 人,经营班子委
派 1 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
   (3)监事会:监事会成员 3 人,甲方委派 1 人,职工选举 2 名,
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担任。
   (4)董事长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5)合资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6、各方职责
   (1)甲方同意许可合资公司使用甲方商标进行产品销售,利用甲
方现有的完善销售渠道、品牌知名度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等优势,为合
资公司的电工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提供支持。合资公司暂按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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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万元向甲方支付商标及品牌使用费,日后再根据合资公司的生产
规模调整商标及品牌使用费。
   (2)乙方须无偿向合资公司投入电器插座、转换器、开关等电工
产品的全套生产技术及工艺(含乙方所拥有专利),并保证所投入合
资公司的技术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
方承诺不再从事与合资公司产品相竞争的生产经营工作。
   (3)合资公司引进销售端战略投资者负责合资公司产品的经销工
作,销售端战略投资者须承诺合资公司产品直接进入其现有的全部销
售渠道,并与合资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协议,保证合资公司产品的年销
售额。
   (4)合资公司给予与合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资公司全职工
作的管理层及骨干员工股权激励。管理层及骨干员工与合资公司终止
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丙方退股,退股价格按经审计的丙方每股净资产
确定。
    7、合作期限
   自合资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暂定为十年,合作期满协议各方未另
行续签协议,本合作协议继续有效。
    8、禁止行为
   (1)未经股东会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与合资公司之间进行交
易。否则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资公司,造成合资公司的损失按实际损
失进行赔偿。
   (2)合作期间,禁止股东经营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3)合作期间,未经股东会同意,禁止股东再加入(包括投资、
入股、经营)其他与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4)合作期间,禁止任何股东擅自挪用或侵占合资公司的资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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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在合资公司的交易中私自收取对方回扣(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视为侵占合资公司资产。
   (5)任何股东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阻碍其他股东行使
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9、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
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对本
协议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协议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2)在本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尚未能组建合资公司及正式运作
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因履行本协议所支付前期费用损失,由甲乙
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3)合资公司组建设立后,连续三年亏损或累计亏损达到注册资
本 70%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要求合资公司进行清算。
    10、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
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
支付欠付资金额的万分之四作为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
而导致合资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合作人违反约定,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其他合作人或合资公司
的损失。
   (4)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
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合资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电工产品与照明产品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尤其是在产品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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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有很高的重叠性,而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
销网络布局,具有明显的渠道优势。借助公司完善的销售渠道、品牌
知名度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等优势,为电工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提供
了有效保障。公司通过与合资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生产和销售战略
投资者一起投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可以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使各方
一起分担风险、分享投资,推动电工产品业务较快步入发展正轨。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发、销售电工产品,可以丰富
公司的产品结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七、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书
    2、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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