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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能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9-25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5、新旧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
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不重溯 2018 年末可比数,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和规定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
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