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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环保:中原环保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1-39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


     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4,684,4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 243,671,122.00 元。

     2.自上述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4,684,4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2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729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08*****565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7 日至登

记日:2021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 号东方鼎盛中心 A 座 10

层

         2.联系人:白女士 0371-55326971、55356772(传真)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