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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9-30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2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 09:15~09:25,
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 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幢 30 层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
       1.
  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0,2020-121)。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
1.00                                                                        √
       议案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
2.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号楼 30 楼
    联 系 人:朱磊倩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3.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09:30~
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0 年 10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
        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性质
                                                           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数量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流动资
 1.00                                                         √
        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
 2.00                                                         √
        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

        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

        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我本人(本公司)持有金圆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