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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圆股份: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16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为子
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叶”)向其下游
客户中核核电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核电”)、中国有色金属进出
口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销售产品提供预收款担保,最高保证
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900 万元(含 6,900 万元),其中中核核电 2,900 万元、
中国有色 4,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
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
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金叶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6674830398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茶亭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正东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 年 1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
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
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
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新金叶58%股权,为新金叶控股股
东;陈水梅持有新金叶15.05%股权,叶礼平持有新金叶12.95%股权,叶声赟持有
新金叶11%股权,周克忠持有新金叶2%股权,叶礼炎持有新金叶1%股权。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新金叶近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4,784.94
    负债总额                                  165,274.95
             其中:银行贷款                    34,458.22
                   流动负债                   160,802.76
    净资产                                     79,509.99
    资产负债率                                   67.52%
      指标名称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4,778.65
    利润总额                                    7,088.69
    净利润                                      5,979.71

    4.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新金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
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新金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
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新金叶向其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提供预收款担保是为了
提高新金叶资金回笼速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满足新金叶的经营和发展需要。
新金叶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但新金叶以其全部资
产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
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新金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新金叶向其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提供预
收款担保是为了满足新金叶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
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
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99,867.07 万元(不
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 43.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
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