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适应公司管 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 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随着 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内控制度还将 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就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的认定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天健审(2011)2-120号《关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