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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铃汽车:九届八次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19—017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九届八次董
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审议批准了与福特越南的《V362 散件供应协议》以及
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售融资/零售融资利息补贴协议》等关联交
易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7 人。董事袁明学先生未出席本
次会议,他授权董事长邱天高先生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董事范炘先生未
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陈安宁先生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现将上述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与福特越南的《V362 散件供应协议》
    1、概述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福特越南之间的《V362 散件供应协议》,并授权执行
副总裁金文辉先生代表公司签署该协议。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持有本公司 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
东,而福特越南为福特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
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安宁先生、姜大卫(David Johnston)先生、范炘先生回
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2、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特越南有限公司
    住所:越南海阳省海阳市
    法人代表:Pham Van Dung
    注册资本:7200 万美元
    企业类型:一家在越南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福特汽车公司 75%;越南当地合作伙伴 25%
    经营范围:组装与制造整车;提供汽车维修服务;进口整车、零部件。
    福特越南是福特汽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亿美元
                                   2018 年
         营业收入                     1,568
         净利润                          7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85
         净资产                         357


                                                                          1
    3、与福特越南之间的《V362 散件供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福特指定江铃汽车为福特越南 V362 散件独家供货商。
    (2)合同产品价格将进行年度审阅并经双方同意后调整。
    (3)福特越南负责管理、解决其经销商就其销售的合同车辆和服务件提出
的保修索赔,福特越南不得就解决此类保修索赔而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向江铃汽车
提出索赔。
    (4)本供应合同下福特越南的所有付款以人民币计价和开票。福特越南给
江铃汽车的所有付款应通过电汇在发票日期 60 天内完成。
    (5)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至由双方同意的福特越南合同产品的
生命周期,除非双方书面另行修订。

   4、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协议定价。

    5、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在本协议项下,与福特越南之间的年平均交易额约为 1.6 亿元人民币。
本交易的实施可增加公司的盈利。

    6、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之间与福特越南未发生交
易。

    三、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售融资/零售融资利息补贴协议》
    1、概述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批售融资/零售融
资利息补贴协议》,并授权财务总监李伟华女士代表公司签署该协议。
    由于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 41.03%的股权)50%的股权,且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江铃汽车
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
关联董事邱天高先生、熊春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2、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铃财司”)
    注册地点:江西南昌
    法定代表人:衷俊华
    注册资金:5 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7.452%的股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定及相关咨询,代理业
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提供担保,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
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
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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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营业收入                        301
       净利润                          11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809
       净资产                        1,006

    3、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批售融资/零售融资利息补贴协议》
的主要内容
    (1)江铃汽车根据市场环境和经销商车辆销售情况,将不时推出不同的贴
息计划。本协议项下的贴息计划适用于经销商通过江铃财司提供的融资向江铃汽
车购买的车辆。
    (2)江铃财司将根据贴息计划向客户提供分期融资产品。
    (3)江铃汽车推出的每个贴息计划适用的贴息利率由江铃汽车和江铃财司
不时协商一致确定。如果贴息期间发生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生效日起的贴息金
额,将按照调整后的利率结算。
    (4)江铃汽车按月向江铃财司支付上一个月的贴息金额。
    (5)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执行期限为一年。如果在每次协议到期前
一个月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表示要终止本协议,协议期限将每次自
动延长一年。

    4、定价政策
    与江铃财司之间的《批售融资/零售融资利息补贴协议》中的贴息利率基于市
场利率确定。

    5、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本协议项下,向江铃财司支付的贴息金额 2019 年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销量。

    6、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之间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23 亿元人民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卢松先生、王琨女士和李显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公司与福特越南之间的《V362 散件供应协议》及与江铃
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批售融资/零售融资利息补贴协议》的相关内容。
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相关协议中的约定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是公平、合理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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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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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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