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独立董事意见(事前认可)2022-07-12
创元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事先认可)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独立判断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参与
投资设立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苏州创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经营和资本运营良性互补,拓展产业价值链,进
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初步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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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事先认可)
(此页无正文,为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事先认可)签章页)
独立董事 梁俪琼:
顾秦华:
葛卫东:
袁 彬:
二〇二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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