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2023-0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甘肃
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煤电”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靖
远煤电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
277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2,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0,000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76 号”
文同意,公司 2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靖远转债”,债券代码“127027”。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1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
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
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 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286,971,050 股 剔 除 回 购 库 存 股 份 46,733,789 股 后 的
2,240,237,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靖远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33 元/股调整为 3.2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42)。
2、第二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86,971,050 股剔除回购库存股份 53,810,888 股后的
2,233,160,1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靖远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23 元/股调整为 3.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0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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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8 日)
公司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靖远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3.13 元/股调整为 3.0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靖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28)。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12 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窑
煤集团”“标的公司”)100%股权。2022 年 12 月 30 日,标的公司本次工商变更
登记完成并取得最新营业执照,窑煤集团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3 年 1 月
30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9 日。截止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数量为 2,507,826,795
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2,103,190,538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价格为 3.58
元/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4,611,017,333 股。
基于上述事项,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靖远转债”的
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Po+A×K)/(1+K)
= 3.08+3.58×2,103,190,538/2,507,826,471)(1+2,103,190,538/2,507,826,471)
=3.31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靖远转债”转股价格为 3.31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2 月 9 日起生效。
四、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靖远煤电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可转债投资者、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误导投资者的情形,转股价格调整的计算过程准确,并且已经履行必要的信息披
露程序。保荐机构对靖远煤电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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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泽由 李 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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