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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道麦A: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19-37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将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 14:30 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的《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关于安道麦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公司为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作为一项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810,883,039,占公司总股本的 74.02%,具备提出临时提

                                       1
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一项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
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补
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信息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
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9 年 5 月 30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3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19 年 5 月 20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
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2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
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补充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进行回
避表决。公司已在《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拟与中国化
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补充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中对此进行了披露。
前述股东可以在其它股东对提案明确表示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
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 7 号楼 6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关于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补充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3.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四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4 月 30 日及 5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一项及第二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故关联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及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对该等议案需回避表决。
                                      3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补充金
      2.00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股权证明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股权
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
接受电话登记。
                                   4
2. 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28 日至 29 日,工作日期间 8:30-16:3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道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
院中央公园广场 A7 写字楼 6 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竺君,郭治

联系电话:(010) 56718110;传真:(010)5924617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 10 号院中央公园广场 A7 写字楼 6 层

邮政编码:100026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8 日




                                    5
附件 1

                               网络投票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53”;投票简称为“安道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 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30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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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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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
    开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
    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
      1.00        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
      2.00        公司签署《补充金融服务协           √
                  议》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00        的议案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4.00        案                                 √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 “反对”、“弃权”中
    的一项,在 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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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
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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