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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山石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各项权力和义务, 促进

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发表了意见,并对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第一季度报

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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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公

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3、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列席了董事

会历次现场会议,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各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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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有效执行,经营管理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

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4、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的担保事

项发生。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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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等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覆盖公

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架构完整和合理,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

异议。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对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进行了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监事会监

督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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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加强对公司

财务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的提高,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

展提供保障。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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