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各项权力和义务, 促进
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发表了意见,并对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第一季度报
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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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对公
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3、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列席了董事
会历次现场会议,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各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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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有效执行,经营管理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严格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
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4、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18年12月31日的担保事
项发生。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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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等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覆盖公
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架构完整和合理,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
异议。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对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进行了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监事会监
督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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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加强对公司
财务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的提高,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
展提供保障。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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