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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信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 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及 4 月 2 日分别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的董事 8 人,
实际参会的董事 8 人,其中董事费建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杨晓樱女士代
为表决。董事长郭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19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正 文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
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收到董事张云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
更加集中精力专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张云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职务。辞职后,张云飞女士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1
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张云飞女士在任职董
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工作与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
程序,经公司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董事会同意提名增选韩玉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
事会相同(韩玉华女士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以下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于公司大会
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待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1、《关于部分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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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韩玉华女士简历


       韩玉华,女,52 岁,1989 年 6 月毕业于深圳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神
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监事、广州神州数码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神州数码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神州数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等职务;现任神州数码控股
有限公司副总裁、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已递交辞职报告,
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韩玉华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
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上述任职外,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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