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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莱
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2014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莱茵体育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67号文)核准,莱茵体育采用向莱茵达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9,213,48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45元。截至2014年9月11日止,莱茵体育
实际已向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9,213,483股(其中:向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4,382,022
股购买相关资产,向其他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4,831,461股募
集现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999,999.35元(其中:莱茵达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资产认购部分金额为419,999,997.90元,其他7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部分金额为600,000,001.4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与发行有关的其它费用
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1,552,708.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447,290.86
元(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分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999,997.90元,向7名特定投资者募集现金投资“余政挂出(2013)7号地块”
和“余政挂出(2010)128号地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净额为578,447,292.96元)。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现金为人民币600,000,001.45元,扣除应支付的剩余承销及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17,863,495.01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中 实 际 到 位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82,136,506.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11日全部到位,经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4】2974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扣除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和与发行有关的
其它费用3,689,213.48元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61,841.23元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现金可用于项目投资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78,509,134.19元,
(其中:“余政挂出(2013)7号地块”募集资金专户为306,813,472.96元,“余
政挂出(2010)128号地块”募集资金专户为271,695,661.23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3年11月2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
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
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
定的情形。

     公司于2014年9月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账号为1101466620700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账号为9514015500000069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于2014年9月
23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的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相关约定。

     余政挂出(2013)7号地块项目所属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
郡置业”)于2014年9月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为11014666817007;余政挂出(2010)128号地块项目所属杭州莱
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凯置业”)于2014年9月在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95140155000000709。同时公司、枫郡置业、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枫凯置业、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开
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5年11月因停止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为规范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
管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
024900073910603),该账户仅用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存放
和使用,在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文晖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原账户”)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资金划转完成后将撤销原账户。因
上述事项,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之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2016年2月24日,公司将原“余政挂出(2013)7号地块项目”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00万元与原“余政挂出(2010)128号地块项目”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万元归还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之江支行(账号024900073910603)。

    2016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资金来源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账号024900073910603),金额为9,500.00万元,该
事项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已于2016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
资讯网予以披露。
    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账号
11014666207002)已销户。

    2017年2月28日,公司将2016年3月8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
行;账号:024900073910603)。

    2017年3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来源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账号024900073910603),金额为9,500.00
万元,该事项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已于 2017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801013301298264),该账户仅用于2014年
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余额的存放和使用。在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后,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原账户”)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资金划转完成后撤销原账户。
因上述事项,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12月15日,公司将2017年3月3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9,500.00万元归还至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延安支行;账号:8110801013301298264)。

    截至2017年12月31 日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账号
024900073910603)已销户。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9,544.69 万元,资金来源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账号 8110801013301298264)。
     2018 年 3 月 5 日,公司将存储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
晖支行(账号 95140155000000694)中结余的 10,959.44 元(余额均为银行存款
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专户注销手续。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将存储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账
号 8110801013301298264)中结余的 22,696.44 元(余额均为银行存款利息)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专户注销手续。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
行(账号 95140155000000694)已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账
号 8110801013301298264)已销户。
     至此,公司所有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
                                       专用账户   95140155000000694    已销户
支行
                                                  8110801013301298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       专用账户                        已销户
                                                  4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57,850.91                                      -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543.62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543.62                                       48,318.83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50%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效益            预计效益 变化
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余政挂出(2013)7 号地块
                           否         30,681.35   30,681.35   -         22,642.37   73.80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余政挂出(2010)128 号地
                           否         27,169.56   27,169.56   -         25,676.46   94.50          不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块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850.91   57,850.91   -         48,318.8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偿还银行借款 9,544.69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          57,850.91   57,850.91 -           48,318.8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项目已处置。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项目已处置。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已处置。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项目已处置。
调整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余政挂出(2010)128 号地块项目”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207,885,173.25 元,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7,885,173.25 元,该次置换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及置换情况
                         并出具会审字[2015]0073 号《关于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项目已处置。
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闲置
                         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约 9,543.62 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偿还银行借款 9,544.69 万元,资金来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账号 8110801013301298264)。
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已将专户结余资金(余额全部为利息)合计 33,655.88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对所涉及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手续。注:账面剩余募集资金与已使用募集资金的总和大于募集现金
                         投资金额(剔除发行费用),差额系由于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理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处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
决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资产出售协
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停止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公司一体两翼战略所提出的体育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尤其
是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公司向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企业——
浙江莱茵达智慧地产有限公司转让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枫
郡”)、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枫凯”)等项目公司股
权(其中杭州枫郡、杭州枫凯分别为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余政挂出(2013)7 号地块”、“余政挂出(2010)128 号地块”的实施主体),
原存放在杭州枫郡、杭州枫凯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不再用于投入
“余政挂出(2013)7 号地块”、“余政挂出(2010)128 号地块”等项目,并
转存至公司董事会以公司名义新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西南证券对莱茵体育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通过与莱茵体育相关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和机构进行交流,
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定期取得并审阅募集资
金账户对账单,以及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莱茵体育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莱茵体育2018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 页无 正文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⒛ 18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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