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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茵体育: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2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高继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 [2017] 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财会 [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 9 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 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
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即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
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 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 的公告》( 公告编号 :


                                               -1-
2019-031)。
     二、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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