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杨勇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 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 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之情形; 2、杨勇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杨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公司相应 岗位的任职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杨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聂丽洁 程志堂 茹少峰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