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供销大集: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2021-02-10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1-01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
                 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收到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编号为(2021)琼破 1-64 号的《复
函》及编号为(2021)琼破 1-64 之一的《复函》,同意公司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
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申 2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睿达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暨股票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 1-64 号《复函》及(2021)
琼破 1-64 之一《复函》,同意公司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
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复函》的主要内容
    1、 法院(2021)琼破 1-64 号《复函》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2 月 10 日,法院收到管理人提交的《关于支持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继续营业的报告》,经研究,法院同意公司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在管理人的监
督下,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2、法院(2021)琼破 1-64 号之一《复函》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2 月 10 日,公司向法院申请,请求许可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
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法院认为,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准许公司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在管理人的
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信息披露责任人
    鉴于法院已经许可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信息
披露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
    三、相关提示
    公司将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债权人利
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整推进期间,公
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全力做好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