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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渝三峡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0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

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分别为刘伟先生、宋蔚蔚

女士和余长江先生。

     二、出席会议情况

     1、2020年度,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

司2020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事项披露

工作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其中2次为现场会

议,4次为通讯表决会议。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备注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刘伟           6           6          0         0             2
宋蔚蔚         6           6          0         0             2

                                       1
余长江       6        6        0        0          2

     2、2020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次,我们均列席了股东大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

我们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

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关

联交易、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渝三峡油漆

有限公司100%股权降低转让底价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九届三次)董事会,

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确认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九届五次)董事会,

我们对公司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九届六次)董事会,

我们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九届七次)董事会,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成都渝三峡油漆有限公司100%股权降
                                   2
低转让底价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职,依据各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针对公司审计事项、内部控制事项、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事项、战略与风险事项等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专门委员会决议,

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

    五、2020年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所做工作

    1、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

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报告期内,我们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证

2020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的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根据公司《独

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年

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及审计内容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

责,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及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确保审计

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3、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3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及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从而促使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

    六、报告期内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在接下来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所给

予的帮助和支持。



    独立董事:



           刘伟             宋蔚蔚           余长江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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