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7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九届十七次董事会。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1、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
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证监会规定中涉及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履行了
相关决策程序,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担保,整体风
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除上述对
外担保外,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2、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
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
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未发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
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重
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有利于
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独立董事签字:
刘伟 宋蔚蔚 余长江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