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9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南海德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 2018 年度有

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1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

套较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

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

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

理保障。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各级

子公司,具体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海南海德投
                               2
资有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华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宁波经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华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华渡壹号私募创投基金,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涉及

公司层面控制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业务层

面控制中涉及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

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

统、反舞弊等各类内控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汇编》、《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海徳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3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参考指标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 产总 额的 0.2%≦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

                      总额的 1.5%            0.6%≦错报﹤所有者    总额的 0.6%

                                             权益总额的 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错报≧归属于母公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错报﹤归属于母公

的净利润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 5%≦错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的 10%                 报﹤归属于母公司所    的 5%

                                             有者的净利润的 10%

     注:在上述“资产总额”的特定比例、“所有者权益总额”的特

定比例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特定比例财务指标中,

选择相对较低金额作为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

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

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

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
                                         4
 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
 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参考指标

利润总额              损失≧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5%≦损失﹤   损失﹤利润总额的 5%

                      的 10%           利润总额的 10%

资产总额              损失≧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2%≦损失   损失﹤资产总额的 0.2%

                      的 0.4%          ﹤资产总额的 0.4%

所有者权益总额        损失≧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损失﹤所有者权益总额

                      益总额的 1%      ≦损失﹤所有者权益总    的 0.5%

                                       额的 1%

       注:在上述“利润总额”的特定比例、“资产总额”的特定比例

 和“所有者权益总额”的特定比例财务指标中,选择相对较低金额作

 为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
                                          5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6)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进

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289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