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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2021-05-08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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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范围.......................................................................................... 3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召集.............................................................................................. 5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议题的提出.............................................................................................. 5
第五章   监事会会议的议事和决议.......................................................................................... 6
第七章   附则.............................................................................................................................. 7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确保监事会职责权限和

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2 人。监事应当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范围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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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范围内所涉重大事项,均属于监事会的议事

范围。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二)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的评价,明确说明财

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是否和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实际投资

项目如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合法;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内幕交易,有无损害部

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六)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公司利益;

(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强调事项、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

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低 10%或高

20%以上的,监事会明确表示意见。

   第七条      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上述问题发表独立意见。

   第八条      监事会有了解公司经营财务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

义务。

   第九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

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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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通知和召集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

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监事及列席人员。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会议,应当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等

形式书面送达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

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由 1/2 以上监事出席方可有效。

    第十四条   监事应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连续

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提请股

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

会会议。
    第十六条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

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议题的提出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属于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及监事会职责范围;

(二)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事项;

(四)以书面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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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公司监事提出会议议案,交董事会秘书分类整理,由董

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对提交监事会讨论的文件合法、合规性进行审

阅后,报监事会主席或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列入议程。

       第十九条     监事会讨论的议题内容随监事会通知一起送达全体监事

和需列席会议人员。监事及列席人员有责任保管好所有文件、资料。



                        第五章     监事会会议的议事和决议

       第二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民主议事,对会议每一议案,在充分讨

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表决时,每位监事均有一票表决权。监事

会作出决议,须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秘书负责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

监事和记录人签名。出席会议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

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至少 10

年。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

弃权的票数)。



                          第六章    监事会决议公告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在通过正常渠道披露之前,参加会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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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结束后,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

将监事会决议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

(二)亲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监事人数、姓名以及缺席的理

由、受托监事的姓名;

(三)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以及有关监事反对或弃

权的理由;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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