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在任期间离职的核查意见2021-09-1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长在任期间离职的核查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2 日
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13 条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充分咨询公司管
理层的基础上,对王磊先生在任期间离职的原因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及其
离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表如下意见:
1、经核查王磊先生本次辞职原因为因工作原因,和公司披露的原因一致,
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根据我们的了解,王磊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
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没有对公司经营、业务拓展及内部管理产生重
大负面影响。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
同意选举韩东丰先生为董事长,董事长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平稳交接。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在任期间
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王 勇:
独立董事罗楚湘: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