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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甘化: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7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9-27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5 日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本公司综

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1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克先生

    (六)召开会议通知、召开会议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

在 2019 年 3 月 23 日、2019 年 4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200,947,5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37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200,508,1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5.2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39,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099%。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575,859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3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2018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3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4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董事长年度薪酬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00,921,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49,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反对 26,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6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韩思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甘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

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

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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