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威孚高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02-17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3-003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23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30,000 股,占
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本次回购价格为 12.3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5,463,573.11 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8,603,293 股变更为 1,008,173,293 股。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的异议。
    3、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20年10月29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无锡市国资委”) 关于威孚高科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锡国资考〔2020〕
                                            1
5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无锡威孚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
     6、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确定2020年1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01名激
励对象授予19,54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8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
意见。
     8、2020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
的公告》。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1,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
注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90名,共持有限制性
股票19,249,000股。
     11、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十三、对于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2名因退休、2名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司、1
名因身体原因2021年度个人无绩效,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回购数量
    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股份为23人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48元/股调整为12.38元/股;其中12名因退休、
2名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司、1名因身体原因2021年度个人无绩效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
的291,000股按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
利率计算的利息。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5,463,573.11元,回购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已于2022年12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
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02号)。

    6、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3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21,836           -430,000            11,591,836
   高管锁定股                        404,836                     0            404,836
   股权激励限售                    11,617,000           -430,000            11,187,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6,581,457                    0         996,581,457
   人民币普通股                   824,201,457                    0         824,201,457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172,380,000                    0         172,380,000
三、股份总数                    1,008,603,293           -430,000         1,008,173,293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