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7-3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哈工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入情况,对哈工智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
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7 号文核准,哈工智能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7,613,2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6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829,953.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77,114,643.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
40,862.60 40,862.60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 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1 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
业化项目 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 24,387.40 22,582.40
建设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 9,800.00
合计 - 80,050.00 78,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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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
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项
目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85 号)。根据
该报告,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7 月 27 日止,本公司累计已
投入资金 4,283.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子项目
投入金额 额(注)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
40,862.60 3,088.48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 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1 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
业化项目 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 22,582.40 1,195.20
建设项目
合计 63,445.00 4,283.68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0]01485 号)。
2020 年 7 月 29 日,哈工智能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合计金额为 4,283.6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中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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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3.6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任重、商敬博核查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董事
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审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哈工智能独立董事已就哈工智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哈工智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哈工智能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哈工智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
4、哈工智能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哈工智能使用募集资金 4,283.6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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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 重 商敬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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