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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工智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2020-08-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177
号文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
或“发行人”)已完成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47,613,238 股人民币普通股。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哈工智能
的委托,担任哈工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哈工智能
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
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中文名称: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Hagong Intelligent Robot Co., Ltd.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 15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13,324,339 元(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乔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2019651838

股票简称:           哈工智能

股票代码:           000584.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1
董事会秘书:        王妍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 D 栋 8 楼 808 室

邮政编码:          201103

联系电话:          021-65336669

联系传真:          021-65336669

公司网址:          www.hgzngroup.com

电子信箱:          ylkgdsb@163.com

                    机器人系统、智能生产线及人工智能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制造、销售与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的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及维护;利用自有资金对宾
经营范围:
                    馆、旅游、餐饮、娱乐行业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不
                    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设立与上市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成都市工业展销信托股份公司系经成都市政府以成府发(1980)
69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后成都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原为“成都市工业展销信托股份公司”)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函(1990)
44 号文的精神撤销并成立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1991 年 10 月 9 日,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下发了编号为成经改(1991)第 20
号的《关于对“成立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的批复》,同意蜀都大厦股
份有限公司成立。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为 11,200 万元,发
起人共计 199 名,于 1991 年 10 月 10 日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20192994-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中国证监会于 1995 年 11 月 15 日核发证监发审字(1995)70 号文,批准公
司 3,536 万社会公众股于 1995 年 11 月 28 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141,423,133 股,证券简称为“蜀都 A”,证券代码为“000584”;2001 年 4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证监公司字(2000)150 号文,批准公司 3,517.8 万全国
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撤牌法人股在深交所上市。

                                        2
    3、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 1996 年年度利润分配,分红送股
    1996 年 5 月 31 日,经 199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 10 股送 3 股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派发红股,共计向股东派送红股 4,242.69 万股。
    (2)公司 1998 年年度利润分配,分红送股
    1998 年 6 月 19 日,经 199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按 10 股送 1 股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派发红股,共计向股东派送红股 1,838.50 万股。两次派送红股后,公
司股本总额由 141,423,133 元增至 202,235,080.19 元。成都日月会计师事务所对
派送红股后的注册资本和投入资本出具了验资报告。
    (3)公司 2004 年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股本
    2004 年 8 月 26 日,经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总股本由 202,235,080.19 元增至 303,352,620.29
元。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转增后的注册资本出具了验资报告。后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发行人于 2005 年 8 月对转增股本中因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而存在的尾差进行调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存管部数据库中的 2004 年 6 月末总
股本 202,235,077 股作为转增的基数,2004 年转增后的总股本为 303,352,615 股。
    (4)公司 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07 年 4 月,经 2006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70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了 42,530,278 股普通股(A 股),发行后的股本
总额为 345,882,893 股。天衡会计师对新增注册资本出具了验资报告。
    (5)公司 200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08 年 1 月,经 2007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8)53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30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408,882,893 股。天
衡会计师对新增注册资本出具了验资报告。
    (6)公司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股本
    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增至


                                     3
613,324,339 股。
    (7)2017 年 8 月,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变更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
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友利控股”变更为“哈工智能”,
并对公司经营范围做出相应修改。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业务、氨纶制造业务及房地产销售、
租赁业务三大业务板块(报告期末氨纶制造、房地产业务均已剥离)。其中,公
司智能制造业务板块又可细分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业机
器人本体的制造和销售、机器人一站式服务平台(工业机器人服务)三个子板块。
同时,公司围绕工业智能化,依托 AI、5G 等技术,以现有中端智能制造业务向
前端智能设计、后端智能检测延伸,利用“AI+ROBOT”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
解决方案服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
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四)主要会计数据的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291,571.82         240,026.68    244,286.60    240,991.56
非流动资产                 213,715.22         213,381.43    205,193.96    126,554.47
资产总额                   505,287.04         453,408.11    449,480.56    367,546.03
流动负债                   269,319.05         215,979.93    232,209.45    167,437.40
非流动负债                   50,882.48         50,843.23     37,411.09     31,644.01
负债总额                   320,201.53         266,823.16    269,620.54    199,081.41



                                         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71,898.53            173,117.88        170,066.82          159,263.28
所有者权益                     185,085.52         186,584.95           179,860.03          168,464.62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5,131.72          173,670.12           238,259.96          157,164.37

营业总成本                     27,778.79          137,305.21           161,554.89          120,349.93

营业利润                        -2,988.78               604.42             19,800.46         15,019.09

利润总额                        -1,237.97             5,538.35             19,935.37         15,045.30
净利润                          -1,108.29             4,831.13             11,935.64         11,53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828.21               4,093.48            12,034.90          9,004.7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145.37                 976.35             9,563.47          2,640.12
的净利润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39.05             -16,247.06         20,409.74      39,78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3.10            -34,443.17        -31,556.60     -59,815.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3.23             18,356.54           4,362.25      20,837.5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3.40                -13.77        -187.24        -251.40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52.32            -32,347.45         -6,971.85        554.8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606.45             27,798.81          65,408.81      66,422.94

    4、最近三年及一期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1.08                 1.11                1.05             1.44
速动比率(倍)                         0.49                 0.55                0.61             0.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98               29.15                40.82            41.0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3.37               58.85                59.98            54.17




                                             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80         2.82            2.77           2.60
每股净资产(元/股)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83         3.45            8.03          12.90
存货周转率(次)                         0.27         1.22            1.63           1.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13         -0.26           0.33           0.65
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35       0.0667          0.1962         0.14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35       0.0667          0.1962         0.14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8         2.39            7.31           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0.01         0.57            5.81           1.70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1.00 元。
       (三)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四)发行数量:147,613,238 股。
       (五)发行价格:4.68 元/股。
       (六)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认购金额为 690,829,953.84 元,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12,938,971.9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77,890,981.86 元。
       (七)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总数为 25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锁定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哈尔滨)智能投资有
  1                                               10,683,760       49,999,996.80     18
       限公司
  2    杨志峰                                     21,367,521       99,999,998.28     6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52,991       88,699,997.88     6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
  4                                               10,683,760       49,999,996.80     6
       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
  5                                                4,700,854       21,999,996.72     6
       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53,846    52,199,999.28    6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7                                            4,700,854    21,999,996.72    6
      002 号主动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
 8                                            8,500,000    39,780,000.00    6
      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47,008    39,999,997.44    6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元定
 10                                           7,403,846    34,649,999.28    6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夏同山                                    7,264,957    33,999,998.76    6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39
 12                                           6,410,256    29,999,998.08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特定策
 13                                           854,700       3,999,996.00    6
      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特定策
 14                                           2,136,752     9,999,999.36    6
      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40
 15                                           1,068,376     4,999,999.68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41
 16                                           1,068,376     4,999,999.68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18
 17                                           1,282,051     5,999,998.68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7
 18                                           2,136,752     9,999,999.36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32
 19                                           961,538       4,499,997.8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泉致远 35
 20                                           961,538       4,499,997.8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 洪群妹                                    4,700,854    21,999,996.72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
 22                                           4,700,854    21,999,996.72    6
      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94,017    21,499,999.56    6
 2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09,401     7,999,996.68    6
 25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68,376     4,999,999.68    6
                   合计                      147,613,238   690,829,953.84   -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

业务往来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7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除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提供本次发行相关服务外,不
存在其他重大业务往来;
    6、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利
害关系及业务往来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
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8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收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本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之后 1 个完整会计年
(一)持续督导事项
                                   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发行人制订、完善有关制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
                                   并督导其执行。
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的规定,协助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 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
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 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
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会、股东大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人,本保荐人可派保
                                   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
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更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
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关注新闻媒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9
             事项                                    工作安排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
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应做
保荐机构 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六、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5 楼
     保荐代表人:任重、商敬博
     电话:021-35082126
     传真:021-35082151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 重                      商敬博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