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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4-13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4 月 12 日更正

                      (更正内容见斜体、加粗、标红内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㈠ 关于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㈡ 关于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止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电力”)存在应收其他关联方江苏迪盛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迪盛”)非经营性往来资金 1,449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江苏迪盛向成都电力返还 30 万元;截止 2018 年 8 月
29 日,江苏迪盛向成都电力累计返还 189 万元。截止 2018 年 8 月 29 日,江苏迪盛
仍欠付成都电力本金 1260 万元及利息。公司已责成专人跟踪和落实催收工作。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经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严
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015 万元(均为 2004 年之前
发生,2018 年度无新发生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20%。报告期内,公司切实遵守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审慎对待和处理对外担保事宜,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并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今后,公司应
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同时妥善处理已经提供的担保。




    独立董事:


             李   铭、金文洪、钱逢胜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