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金洲:关于子公司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            公告编号:2020-14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重庆市第五中
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10 时(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8,户名:重庆市第五
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拍卖。
      具体拍卖信息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物: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90%
股权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2009 年注册于北京,经营融资租赁及投融资业务。
      截止评估基准日,各股东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                 90
  2         北京首拓融盛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10
                        合计                  400000                100
    评估价:935.62 万元,起拍价:654.934 万元,保证金:32.8 万元,增价幅度:
5000 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
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
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 7 日前向重庆
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
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
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
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
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
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
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
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
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
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有丰汇租赁 90%股权。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实施,
公司将不再持有丰汇租赁股权。
    2、公司与丰汇租赁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子公司保
持一定独立性,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
响。
    3、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
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