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红公告2001-01-11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红公告
本公司1996年度的分红方案于1997年5月26日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报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将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以本公司现有总股全13432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 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实际每10股派1.7494元人 民币现金)。
二.派息对象
截止1997年7月25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7月25日,除息日为1997年7月28日。
三.分红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1997年8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股东的资金帐户。若公公众股股东在7月28日和29日办理了"粤金曼"转 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内部职工股(含高管股)、法人股 股东持有关证券潮州证券登记公司领取股息;国家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 派发。
四.本次派息期间,粤金曼股票不停牌。
五.咨询机构: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潮州市潮枫路金曼大酒店
电话:0768-2268898转1278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