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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2001-02-24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鉴于本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5.3条的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特发布如下提示性公告:
  1、截止公告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参与本公司股票炒作,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公司目前生产形势严峻,部分企业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并于2001年1月3日及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2000年度预亏公告。
  3、《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披露的信息,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