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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潭发展: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5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潭发展”)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
的通知,获悉山田实业的控股股东香港山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山田”)调整自身股权结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刘平山先生实际控制的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华博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近日分别与王志明先生及刘好女士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博公司分别协议受让王志明先生持有的香港山田 10%
股份及刘好女士持有的香港山田 5%股份。
    上述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前,山田实业及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橙色标记“刘平山”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后,山田实业及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1、橙色标记“刘平山”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2、刘平山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
计控制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 63.01%的股权,为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上层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经上述股权转让实施
后,刘平山先生仍实际控制香港山田,并通过山田实业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
决权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13%,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上层股权结构变动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上层股权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
诺的情形。上述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