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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通燃气: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出发,严格依
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对港股亚美能源的投资计提减值准
                                            备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
  1     2018年4月26日                       4、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次会议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届监事会
  2     2018年8月29日                       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三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3     2018年10月22日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4     2018年10月29日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5     2018年11月7日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二、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以及2018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 准

确、完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能尽职履责,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议公司定

期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财务行为和经营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2018年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四

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依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与三峡建信、雅睿管理

和三峡能源签订了《三峡大通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三峡大通能源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出资额人民币15,000万元,认缴

额度占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比例为33.19%。合伙企业的投资目的是

为了推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的市场布局,同时在更大的范围内为公司寻找好

的项目。该协议签订之后,因公司控股权发生了变更,目前尚未执行。

    2018年5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公司向上海广剑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剑能源”)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占广剑

能源注册资本的10%。投资参股广剑能源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与该公司的战略合作
关系,通过其现有的业务渠道和市场关系开展华东业务。截至本报告之日,该项

投资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500万元,相关股权变更已经完成。本次交易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依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以港币每股不低于

1.75元的价格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亚美能源25,833,000股股份;出售方式为接受

利明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亚美能源最多50.5%已发行股本的部分要约,以及包括竞

价交易和协议转让在内的其他方式。截至本报告之日,公司已累计出售15,853,539

股亚美能源股份,剩余9,979,461股尚未出售。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

关联交易事项。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郫县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核查,本次担保事项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

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外部

信息使用人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登记工作,并在信息披

露工作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制度,认真落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监事会认

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2019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诚信正直、勤奋工作,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