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德龙汇
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对
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
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益关系,也未出现妨碍
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们具备丰富的履职经验和履职能
力,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详细阅研各次会议议案,关注和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化支持。
截止 2022 年末,公司独立董事共有 3 名成员,人员组成未发生变化。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杨波 10 1 9 0 0 否
黎军 10 1 9 0 0 否
刘志强 10 1 9 0 0 否
报告期,我们通过出席现场会议、通讯表决等形式参加董事会,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
从独立、客观的角度做出研判,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波 1
黎军 1
刘志强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按照法定程序
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发表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2 日,我们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内容主要为同意提名吴玉杰、张纪星、姚志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聘任姚志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2022 年 4 月 12 日,我们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内容主要涵盖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3、2022 年 4 月 13 日,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利润分配、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调整预
计担保额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21 日,我们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主要为同意提名张琦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2022 年 8 月 12 日,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
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2、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违规担保的情形。所有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能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在企业战略发展、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具备专业特长,分别在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委
员职务,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对提交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
项严格审核并提出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我们独立董事均能积极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质进行了核实检查,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相关了意见;仔细审查公
司财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确定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高管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进
行审核。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
提出的重要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和建议
次数
审议:《审计报告、内
控 审计报 告》、《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对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审计工作评价总结》、
作规程》等规定开展年报审
黎军、杨波、 2022 年 04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 1 计相关工作,审计期间与会
田立新 月 12 日 评价报告》、《关于日常
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勤勉履
关 联交易 确认 及预计
职,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
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①公司独立董事津
贴、外部董事津贴、董事长
审议:《关于 2021 年度 津贴按照公司 2011 年第一
薪酬与考核 杨波、黎军、 2022 年 04
1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委员会 田立新 月 12 日
审核意见》 标准发放;②公司高管薪酬
按照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审核吴玉杰、张纪星、姚志
审议:《关于审核非独 伟的任职资格,符合任职条
立 董事候 选人 任职资 件,同意提名吴玉杰、张纪
2022 年 03
格的议案》、《关于审核 星、姚志伟为非独立董事候
月 01 日
财 务负责 人任 职资格 选人,同意聘用姚志伟为财
杨波、刘志
提名委员会 2 的议案》 务负责人,并提交董事会审
强、田立新
议。
审核张琦的任职资格,符合
审议:《关于审核非独
2022 年 07 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张琦为
立 董事候 选人 任职资
月 20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格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细则》等规定,对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严
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投资者能平等获取公司信息。
2、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研究和判断,提
出专业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各次会议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媒体等对公
司的报道和评价,汇聚各方面信息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2 年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和修订了系列规范性文件,我们紧跟
变革的步伐,通过参加四川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四川
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进行系统学习,同时通过自我学习,提升对相关规
则变化情况的掌握,更好的运用知识、积累经验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意见
和建议,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形成自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3 年,我们将本着诚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保持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
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等情况,积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杨波、黎军、刘志强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