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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龙汇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1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德龙汇

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并对

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

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益关系,也未出现妨碍

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我们具备丰富的履职经验和履职能

力,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详细阅研各次会议议案,关注和了解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化支持。

    截止 2022 年末,公司独立董事共有 3 名成员,人员组成未发生变化。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杨波               10          1          9          0          0           否
黎军               10          1          9          0          0           否
刘志强             10          1          9          0          0           否

    报告期,我们通过出席现场会议、通讯表决等形式参加董事会,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

从独立、客观的角度做出研判,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杨波                                    1
               黎军                                    1
              刘志强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按照法定程序

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发表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2 日,我们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内容主要为同意提名吴玉杰、张纪星、姚志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聘任姚志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2022 年 4 月 12 日,我们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内容主要涵盖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3、2022 年 4 月 13 日,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利润分配、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调整预

计担保额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21 日,我们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主要为同意提名张琦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2022 年 8 月 12 日,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

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2、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违规担保的情形。所有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能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们在企业战略发展、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具备专业特长,分别在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委

员职务,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对提交专业委员会审议的事

项严格审核并提出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我们独立董事均能积极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质进行了核实检查,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相关了意见;仔细审查公

司财务报表并发表审阅意见,确定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高管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进

行审核。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
                                                                                 提出的重要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和建议
                            次数
                                                审议:《审计报告、内
                                                控 审计报 告》、《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对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
                                                审计工作评价总结》、
                                                                          作规程》等规定开展年报审
             黎军、杨波、          2022 年 04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                   1                                            计相关工作,审计期间与会
             田立新                月 12 日     评价报告》、《关于日常
                                                                          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勤勉履
                                                关 联交易 确认 及预计
                                                                          职,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
                                                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①公司独立董事津
                                                                          贴、外部董事津贴、董事长
                                                审议:《关于 2021 年度    津贴按照公司 2011 年第一
薪酬与考核   杨波、黎军、          2022 年 04
                             1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委员会       田立新                月 12 日
                                                审核意见》                标准发放;②公司高管薪酬
                                                                          按照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审核吴玉杰、张纪星、姚志
                                                审议:《关于审核非独      伟的任职资格,符合任职条
                                                立 董事候 选人 任职资     件,同意提名吴玉杰、张纪
                                   2022 年 03
                                                格的议案》、《关于审核    星、姚志伟为非独立董事候
                                   月 01 日
                                                财 务负责 人任 职资格     选人,同意聘用姚志伟为财
             杨波、刘志
提名委员会                   2                  的议案》                  务负责人,并提交董事会审
             强、田立新
                                                                          议。
                                                                          审核张琦的任职资格,符合
                                                审议:《关于审核非独
                                   2022 年 07                             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张琦为
                                                立 董事候 选人 任职资
                                   月 20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格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细则》等规定,对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严

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投资者能平等获取公司信息。

    2、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研究和判断,提

出专业建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各次会议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媒体等对公

司的报道和评价,汇聚各方面信息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2022 年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和修订了系列规范性文件,我们紧跟

变革的步伐,通过参加四川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四川

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进行系统学习,同时通过自我学习,提升对相关规

则变化情况的掌握,更好的运用知识、积累经验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意见

和建议,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形成自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2023 年,我们将本着诚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保持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有效沟通,

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等情况,积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杨波、黎军、刘志强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