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关于关注函回复函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9-02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注函回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塔实业”)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 58 号),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披露《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预计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 万元至-6,000
万元;4 月 4 日,你公司发布《关于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对预计业绩进行修正,预计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9,000 万元至-11,000 万元。你公司表示主要原因是减值计提增加。
1、有关中保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北京荣盛富华贸易公司
5,400 万元保理应收账款到期未能偿还事项,请说明该项保理业务的
具体情况,北京荣盛富华贸易公司的背景、经营情况、未能按期偿还
的原因,到期时间及追偿措施,你公司就该事项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供该项保理业务的相关证明文件。
回复:中保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中保融金”)成立于
2017 年 5 月,注册资本 1 亿元,公司出资 5100 万元,中海外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海外”)出资 4900 万元,出资后向颐和黄金制
品有限公司放款 5000 万元,后收回保理款本息合计约 5390 万元,并
再次放款到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
司合计 5160 万元;另有中保融金对北京荣盛富华贸易公司 2000 万元、
2900 万元、500 万元保理款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2019 年 1 月
6 日、2019 年 1 月 9 日到期,但因对方资金周转问题尚未收回。
为控制金融风险、避免中保融金相关事项对公司产生影响,中保
融金于 2018 年下半年起即不再开展保理业务,公司在 2018 年第四季
度与中海外协商,向对方转让公司所持中保融金 51%股权,对方以承
接公司及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司对中保融金合计 5160 万元
应付保理款方式支付转让对价,转让金额未到达公司净资产 10%。因
公司所持中保融金股权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被银川市公安局冻结,公
司一直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股权冻结解除事宜以尽快推进股权过户。
但近日受让方中海外战略调整,导致上述股权转让预计不能完成,基
于审慎性原则、并经与审计机构沟通,拟对上述保理款计提部分减值
准备。
公司对中保融金投资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审议批准,中保融金对北京荣盛富华贸易公司出具了尽职调查报告:
北京荣盛富华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成立日期为 2012
年 8 月,云南龙尔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69%,北京纳了得新材料技术有
限公司持股 31%。2013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5.86 亿元,利润 4368
万元;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 19.27 亿元,利润 5317 万元;2015 年主
营业务收入 26.76 亿元,利润 6792 万元;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 37.06
亿元,利润 5553 万元。中保融金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对其放款合计
5400 万元,公司在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对该等保理业务开展进行了披
露。
2、有关你公司对供应商 1,400 万元预付账款计提减值的事项,
请说明相关供应商的背景、近三年与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和结算方式;
说明其债务问题的发生时间、你公司知悉的时间及方式。你公司公告
称“公司已对该等供应商约 1,400 万元预付账款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请说明法律措施的具体内涵;你公司就上述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回复:宁夏天马滚动体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天马滚动”)成立
于 2014 年 2 月,主要从事滚子、轴承等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务。公司
销售轴承配件及辅助材料给天马公司,天马公司向公司销售成品轴承,
公司 2017 年起与天马滚动开展轴承装配业务,累积从天马滚动采购
轴承约 2000 万元,目前公司预付采购款余额约 1100 万。天马滚动去
年底因受到实控人债务问题引发自身债务问题严重恶化,公司在与对
方业务沟通中获悉该情形,并采取了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停
止继续向对方付款、积极与对方实控人协商解决方案,并由公司法务
部门着手提起诉讼相关工作。在与对方实控人沟通中,对方同意以其
合法持有的部分物业资产折抵对公司债务,公司持续与对方积极协商
相关方案推进,但由于对方目前尚未能向公司交付折抵债务的物业资
产,公司预计年度报告披露前对方向公司交付抵债资产可能性较低,
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经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拟对该事项计提部分减
值准备。此外公司另一供应商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部分轴承锻件,公司销售原材料(轴承钢)给金环锻造,金环锻造提
供锻件给公司,公司自 2017 年起与金环公司开展业务,已采购锻造
件累积约 1000 万元,目前公司预付采购款余额约 300 万。由于公司
近期在业务对接中获悉其资金链存在较大恶化风险,公司已停止向其
继续付款,并由公司法务部门着手提起诉讼相关工作,预计也将就对
其预付款计提部分减值准备。公司于 4 月 4 日发布的业绩修正公告中
披露了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你公司在首次业绩预告时是否已考虑上
述事项对年度业绩的影响,首次业绩预告是否足够审慎。
回复: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首次披露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
由于首次披露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中保融金股权转让事宜,拟转让公
司所持中保融金 51%股权,受让方以承接公司及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
贸有限公司对中保融金合计 5160 万元应付保理款方式支付转让对价;
并积极与相关供应商实控人协商以资产折抵预付款事宜,由对方以合
法持有的部分物业资产折抵对公司债务。根据当时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并基于审慎性考虑,首次披露时尚不能预计该等事项将对年度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因此未将该等事项预计减值。
4、结合你公司知悉上述事项的时点,说明你公司业绩预计修正
是否及时。
回复:就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
在根据解决进展情况预计年度报告披露前解决相关事项可能性较低
后,即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拟对相关事项计提部分减值准备,并及
时发布了业绩修正公告。
5、请就业绩预告修正事项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回复:详见附件《业绩预告修正内幕信息知情人表》。
另外,你公司 3 月 29 日公告称,贠西宁、索战海、王育才、项
新周辞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表示“公司将另有重用安排”;
2019 年至今,你公司已陆续有 1 名董事、1 名监事、6 名副总经理及
1 名财务总监离职,2018 年,你公司 6 名董事离任、4 名高管离任。
请说明:
1、补充披露上述人员提出辞职的时间,“公司将另有重用安排”
的具体内涵,上述人员是否仍在公司任职。
回复:贠西宁、索战海、王育才、项新周辞职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上述人员仍在公司任职,公司另有重用安排,即分管部分
分厂等一线部门,充实并提升公司一线管理力量。
2、 结合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履行情况,补充披露上述人员
持有你公司股份的股份来源、后续的限售或锁定安排。
回复:上述人员所持股份来源如下表(单位:股)
股份来源
姓名 总持股数
限制性股票授予 二级市场增持 首发
王育才 456,000 450,000 6,000 0
索战海 471,160 450,000 4,800 16,360
贠西宁 457,200 450,000 7,200 0
项新周 400,000 400,000 0 0
上述人员所持公司无限售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安排。
3、你公司董监高大规模变动的原因及其对你公司的影响,是否
对你公司年报编制和按期披露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回复: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 1 名董事兼副总经理、1 名监事、
1 名财务总监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务;3 月 29 日公司 4 名副总
经理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职务,该项调整是为压缩总部机关编制、提
升一线管理力量,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述变动对公司年报编
制和披露没有重大影响。
4、在函询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结合《上市
规则》第 11.11.5 条,说明你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
化,是否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回复:经函证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公司不存在控制权发生或拟发
生较大变化的情形,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