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塔实业: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3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我们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

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我们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董皞            11           0             11           0             0        否           4

张文君          11           2              9           0             0        否           4

王天鹏          11           1             10           1             0        否           4

马志强          11           1             10           1             0        否           4



         我们能够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

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票

表决。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我们列席了公司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8 年 4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3)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5)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6)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相互担保额度;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1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18 年 6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 7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选举郑小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

见;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7 月 1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 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2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8、2018 年 9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续借

4,000 万元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18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8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的在建

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2018 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就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保持交流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尽快提

交审计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的经营和财务运作

比较规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2018 年,我们按时出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认

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材料,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

对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

    目前公司董事会有独立董事 3 人,超过公司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符合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感谢。

    2019 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所赋予的权利,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全面推动公司的健康

持续发展。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文君、马志强、王天鹏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