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7-08-2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338 号文件)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 2017 年上半年
中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发表以下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审查,2017 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的情形,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10.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5.06%。不存在逾期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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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海鑫 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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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希男 吴凤君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