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8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
障了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
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16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
司 2016 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议案》
等二十二项议案。
2、2017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17 年 7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的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三项议案。
4、2017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两项议案
5、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 年三季报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核销公司资产损失的议案》三项议案。
6、2017 年 11 月 1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证劵时报》、《中国证
劵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
决策的讨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资格以及决策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同时,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行使法律和股东赋予的权利,
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对 2017 年度
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
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
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
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17 年
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会计政策变更、核销资产损失等事
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公司实施的重大经营事项存在违反法定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交易定价显失公平的情况,未发现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的重大决策和损害公司与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形。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
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
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检
查,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
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