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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投资: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1-10-24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1-041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谭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勇刚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526,902,286.19                        2,587,850,902.34                    6,192,352,750.02                                21.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3,602,007,444.25                        1,642,552,115.77                    3,328,165,520.12                                8.23%
          权益(元)
            股本(股)                             1,153,571,700.00                        462,030,037.00                          462,030,037.00                              14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3.12                                    3.56                                   7.20                                   -56.67%
        资产(元/股)

                                        报告期(7-9                                                本报告期比上       报告期(1-9                                                 本报告期比上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月)                                                    年同期增减             月)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元)               518,942,625.55       152,757,447.46     443,008,969.32            17.14%       1,434,224,551.28         441,951,889.68   1,145,058,607.42         2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859,773.56       67,671,031.49      151,115,314.85            21.67%        463,836,536.40          179,207,631.94    306,059,099.06          51.55%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692,429,438.50          257,511,904.03    462,463,205.08          49.73%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0.60                    0.56               1.00              -40.00%
        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0.13               23.08%             0.40                    0.40               0.27              48.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5                0.13               23.08%             0.40                    0.40               0.27              48.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8%               4.36%                4.60%              增加 0.58%        11.84%                  11.92%              9.51%             增加 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5.22%               4.36%                3.68%              增加 1.54%        11.36%                  11.92%              11.43%            减少 0.07%
        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1:本报告期,公司已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工作,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本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同属兴蓉集团
      控制,故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
注 2: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期末相比,总股本变化原因为:(1)报告期,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即向 10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 114,755,81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总股本由 462,,030,037 股增至 576,785,850
      股;(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 576,785,850 股增至 1,153,571,700 股。


                                                                                                                                                                                                     2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95,757.81 系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本报告期,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收购自来水公司 100%股权的工作,因
                                                                          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自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将自来水公司纳入公司财
                                                           126,965,764.15
的当期净损益                                                              务报表合并范围,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对公司可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相应调
                                                                          整。自来水公司本期期初至合并日累计实现
                                                                          净利润 126,965,764.15 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系公司下属子公司自来水公司持有的交易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1,952,200.40
                                                                              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99,553.37
所得税影响额                                                    337,260.73
                     合计                                  125,054,620.0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3,58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
                                                                     19,863,936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
                                                                     12,729,460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12,284,114 人民币普通股
红-005L-FH002 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
                                                                     11,247,947 人民币普通股
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11,088,358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有机增长灵活
                                                                     10,008,166 人民币普通股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9,226,720 人民币普通股
险产品-005L-CT001 深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6,0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 278 号                                    4,335,801 人民币普通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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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收到兴蓉集团企业债、中
 货币资金      2,069,844,375.04   842,578,519.86   1,227,265,855.18     145.66%
                                                                                    期票据及委托贷款资金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项目保证
其他应收款      36,984,405.81     19,039,618.34       17,944,787.47     94.25%
                                                                                    金所致。
                                                                                    系本报告期在建工程投资增加
 在建工程      322,453,343.02     167,645,250.86     154,808,092.16     92.34%
                                                                                    所致。
长期待摊费                                                                          主要系新增母公司办公楼装修
                 2,655,110.81       87,384.52          2,567,726.29    2938.42%
    用                                                                              费用所致。
                                                                                    系本报告期排水公司归还到期
 短期借款            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的短期借款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应交企业
 应交税费       76,040,766.44     55,476,622.77       20,564,143.67     37.07%
                                                                                    所得税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兴蓉集团
 应付利息        5,022,789.97     19,456,911.15       -14,434,121.18    -74.19%
                                                                                    企业债及中期票据的利息所致。
一年内到期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部分一年
的非流动负      60,517,815.20     164,412,583.29     -103,894,768.09    -63.19%
    债
                                                                                    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主要系收到兴蓉集团企业债和
长期应付款     1,430,000,000.00   403,861,000.00   1,026,139,000.00     254.08%
                                                                                    中期票据资金。

                                                                                    系 本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股本(实收资                                                                        114,755,813 股,并进行了半年
               1,153,571,700.00   462,030,037.00     691,541,663.00     149.67%
    本)                                                                            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所致。

                                                                                    系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36,142,613.88     16,040,457.26       20,102,156.62     125.32%
                                                                                    所致。
  未分配利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的净
               548,284,482.30     294,537,142.58     253,747,339.72     86.15%
    润                                                                              利润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要系随公司经营业务以及对
 管理费用        74,212,249.40    52,455,559.47       21,756,689.93     41.48%      外拓展业务增长,相应费用增加
                                                                                    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应
资产减值损
                  11,268,022.30    6,364,397.93        4,903,624.37     77.05%      收款项变动增加导致坏账准备
    失
                                                                                    增加所致。



                                                                                                             4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公允价值变                                                                              系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下
                 -2,950,114.18      -4,388,617.82        1,438,503.64      -32.78%
  动收益                                                                                跌幅度低于上年同期所致。
                                                                                        系本报告期未取得相关投资收
 投资收益             -             11,134,926.82      -11,134,926.82     -100.00%
                                                                                        益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贴
营业外收入        5,640,464.53      31,461,786.97      -25,821,322.44      -82.07%
                                                                                        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
营业外支出        1,892,731.46       212,296.46          1,680,435.00      791.55%
                                                                                        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89,665,244.30      56,507,873.67       33,157,370.63      58.68%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取得投资收益收                                                                           系本报告期未取得相关投资收
                          -            11,135,286.82     -11,135,286.82     -100.00%
    到的现金                                                                             益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主要系自来水公司郫县分公司
                    3,731,993.00         36,000.00         3,695,993.00    10266.65%
长期资产收回的                                                                           收到房屋拆迁补偿费所致。
    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的无形资
                  251,861,902.33      486,355,347.64    -234,493,445.31     -48.21%
长期资产支付的                                                                           产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现金
                                                                                         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投资支付的现金                                                                           金收购兴蓉集团持有的自来水
                 1,909,342,800.00                      1,909,342,800.00
                                                                                         公司 100%股权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                                                                            系本 报 告期 非公 开 发行 股 票
                 1,916,499,983.60       510,457.32     1,915,989,526.28    375347.64%
   的现金                                                                                114,755,813 股所致。

取得借款所收到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兴蓉集团
                   570,000,000.00     150,000,000.00     420,000,000.00     280.00%
    的现金                                                                               委托贷款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
                                                                                         主要系收到兴蓉集团企业债和
资活动有关的现   1,032,360,890.95     220,000,000.00     812,360,890.95     369.25%
      金
                                                                                         中期票据资金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                                                                           系本 报 告期 偿还 到 期债 务 所
                   512,707,189.48     189,580,829.79    323,126,359.69      170.44%
    的现金                                                                               致。
分配股利、利润
                                                                                         主要系本报告期进行利润分配
或偿付利息所支     271,683,459.78     207,035,790.77      64,647,669.01      31.23%
    付的现金
                                                                                         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兴蓉集团
支付其他与筹资
                    17,111,672.91       873,071.15        16,238,601.76     1859.94%     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发行费用,
活动有关的现金
                                                                                         以及外币贷款手续费所致。

备注:“变动原因”中所提的“本报告期”所属期间均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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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银川市建设局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草签了《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排水公司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2011
年 7 月 4 日排水公司投资 4200 万元设立银川新兴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 28 日银川新兴蓉与银川市建设局正式签
署了《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第一期一步工程 2.5 万立方米/日进入建设期,预计建设期为
一年。(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的 2011-029 号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
    经 201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
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分别借款 2 亿元人民币及 3.7 亿元
人民币(均为委托贷款方式),分别用于补充排水公司流动资金和自来水公司成都市自来水七厂工程建设。本次贷款金额合计
人民币 5.7 亿元,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 6.65%/年,贷款利息共计约 7686 万元。(详见公
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的 2011-034 号公告)
3、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标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目情况
     经 201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
目投标,并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收到西安市水务局下发的《中标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西安市
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目中标人。排水公司据此与西安市水务局草签了《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
目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排水公司设立项目公司负责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BOT 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的 2011-037 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蓉集团有限公司会严格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 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
                 公司
承诺                                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务,目前承诺仍在履行
                                    保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完整 过程中。
                                      性和独立性,不利用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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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
                                    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方。
                                        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管理职务。
                                        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及关
                                    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
                                    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
                                    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及
                                    关联方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
                                    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并
                                    能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及其关联方行为规范,不超越股
                                    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2、保证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关联方之间的
                                    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兴蓉集团承诺,在兴蓉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
                                    间,兴蓉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任何与上市公
                                    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兴蓉集团承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兴蓉集团将采用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
                                    交易: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
                                    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
                                    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
                                    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
                                    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
                                    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 关蓉集团有限公司会严格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 按照承诺,履行承诺义
作承诺           公司
                                    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同上。                           务,目前已履行关于过
                                    二、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 渡期损益的承诺,其他



                                                                                                          7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做出 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的其它承诺如下:
                                        (一)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特别承诺,如因排水公司设立时的上述不规范
                                    行为,导致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未来股东或/和其实际控制
                                    人、排水公司债权人等遭受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二)关于排水管网维护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出具承诺,如因相关主管部门不再承担成都市
                                    中心城区雨污管网维护及其相关费用,由此导致雨污管网无
                                    法获得有效维护和管理,兴蓉集团将承担成都市中心城区雨
                                    污管网的维护、管理及其相关费用,由此给排水公司造成损
                                    失的,兴蓉集团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三)关于排水公司部分负债未履行债务转移手续事项
                                    的承诺函
                                        兴蓉集团承诺,如因排水公司存量水务资产整合过程中
                                    部分债务转移未履行法定程序而导致排水公司因该等事项
                                    承担了任何责任或遭受了任何损失,兴蓉集团将在接到排水
                                    公司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排水公司作出全额补偿。
                                        (四)关于过渡期损益的承诺
                                        为了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兴蓉集团对本次交易过
                                    渡期间损益安排进一步承诺:
                                        1、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
                                    后,兴蓉集团和上市公司共同协商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
                                    交割审计基准日,对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
                                    进行审计,并确定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因过渡期间损益而导
                                    致的净资产变化额。
                                        2、若经审计,置出资产的净资产增加额超过置入资产
                                    的净资产增加额,兴蓉集团应以现金支付该等差额;若置入
                                    资产的净资产增加额超过置出资产的净资产增加额,就上市
                                    公司应付兴蓉集团的款项,上市公司确认为对兴蓉集团的负
                                    债。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兴蓉集团进一步承诺
                                    如下:若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盈利的,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过渡期间内形成的利润进行分
                                    配,该等利润将按照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 302,470,737 股股
                                    份总数进行分配,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持有该 302,470,737 股
                                    股份的股东有权参加该等利润的分配,兴蓉集团在本次发行
                                    中认购的上市公司 159,559,300 股股份不参与该等利润的分
                                    配。在分配日前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一、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所作承诺
                                          (一)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同上。
                                          (二)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在《蓝星清洗股份有限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中:“关于排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关于排水管网
发行时所作承诺   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                                                        会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维护的承诺、关于排水公司部分负债未履行债务转移手续事
                 公司                                                                      承诺义务,目前承诺仍
                                    项的承诺、关于过渡期损益的承诺”内容同上。
                                                                                           在履行过程中。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关于各项承
                                    诺的公告》中所作承诺
                                        (一)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8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
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
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
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
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4、承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产生新
的同业竞争或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带来实质影响;
     5、承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
司 100%的股权。
    (二)控股股东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1、避免未来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下属企业成都市兴蓉再生能
源有限公司的垃圾渗沥液处理厂拟从事成都市城市垃圾渗
沥液处理业务,该业务属于特种废水处理行业。再生能源公
司从事的城市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与兴蓉投资未来业务的
发展方向相重叠,构成了潜在的同业竞争。针对未来可能出
现的潜在同业竞争,确保兴蓉投资发展战略的有效实现,兴
蓉集团特此承诺如下:
    (1)现阶段,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
城市垃圾渗沥液项目的工程建设工作,对项目的规范性和资
产权属进行全面梳理,确保资产权属清晰、项目合法合规,
并对城市垃圾渗沥液业务进行孵化、培育,进行特种废水处
理技术、工艺的研发,并为后续商业化运营积累管理经验;
    (2)待城市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达到商业化运营的条
件,资产权属清晰、项目合规、盈利模式明确,项目回报水
平确定并开始实现盈利的 6 个月内,兴蓉集团承诺将其届时
持有的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全部权益按照公允
价值转让给兴蓉投资,由兴蓉投资从事后续的商业化运营;
    (3)兴蓉集团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证上述各项承诺
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有关内部决议、签署相关协议;
    (4)兴蓉集团承诺承担违反上述各项承诺导致的相关
责任及给兴蓉投资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2、关于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
水公司”)设立时出资情况的承诺函
    自来水公司设立时,兴蓉集团用于出资的原成都市自来
水总公司整体经营性净资产未履行评估手续,存在瑕疵。
    兴蓉集团特别承诺:“如因自来水公司改制时的上述不
规范行为,导致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未来股东或/和其
实际控制人、自来水公司债权人等遭受任何损失,兴蓉集团
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关于化解自来水公司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燃气公司”)担保的潜在偿债风险承诺
    依据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集团)
与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投资)签
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兴蓉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成
都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100%股
权全部转让给兴蓉投资,因自来水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
形,为充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兴蓉集团特承诺如下:
    自来水公司因履行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国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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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贷款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由兴蓉集团以现
                                          金方式全额承担,确保自来水公司不会产生任何损失”。
                                              4、关于与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以下简称“日
                                          立工业“)战略合作的相关承诺
                                              兴蓉集团于 2010 年 9 月 19 日与日立工业签署《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书》。依据兴蓉集团与日立工业签署的框架协
                                          议和后续合作项目的安排,兴蓉集团已经明确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未来为与日立工业在水务与环保领域的合作实施主体,
                                          为了进一步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明确公司与兴蓉集团
                                          在合作中的角色和地位,减少合作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兴蓉集团特别承诺:
                                               (1)在未来与日立工业关于水务和环保领域的合作中,
                                          当具体合作项目的所属领域与兴蓉投资发展战略的方向和
                                          领域(包括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特种废
                                          水处理、自来水供应等领域)相一致时,将由兴蓉投资作为
                                          合作项目的商业谈判主体,负责与日立工业协商确定合作项
                                          目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出资比例、投资金额、
                                          技术合作范围、设备的选型、合资公司的发展规划等方面,
                                          在合作条件和方式确定后,由兴蓉投资独立实施该合作项
                                          目;
                                              (2)兴蓉集团承诺承担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的相关责任
                                          及给兴蓉投资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
其他承诺(含追加
                 无                       无                                                         无
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兴蓉集团持有的自来水公司 100%股权工作已完成,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
    本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同属兴蓉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在
    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将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调整后)相比不会发生大幅变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占期末证券
                                                     初始投资金 期末持有数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期末账面值      总投资比例      报告期损益
                                                       额(元)   量(股)
                                                                                                   (%)
  1     股票             000628       高新发展       1,100,000.00     780,000     9,087,000.00       55.49%        826,800.00
  2     股票             000584       友利控股       1,134,344.00    1,263,182    7,288,560.14       44.51%      -3,776,914.18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                  0.00           0.00%           0.00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0.00
                         合计                        2,234,344.00      -         16,375,560.14           100%    -2,950,114.18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系本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持有的两家上市公司股票,期末公允价值是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该股票的收盘价确定;高新发展因
筹划资产重组,于 2010 年 8 月 3 日起停牌, 2011 年 9 月 16 日高新发展复牌。因高新发展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于 2011 年 9 月 17 起停牌至今,故其公允价值以 2010 年 9 月 16 日收盘价确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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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关于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未向其提
2011 年 07 月 21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供文件资料。
                                                     杭州风华投资管理公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未向其提供文件
2011 年 07 月 2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司                   资料。
                                                                          关于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进度情况,未
2011 年 08 月 08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向其提供文件资料。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未向其提供文件
2011 年 08 月 24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资料。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未向其提供文件
2011 年 08 月 26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资料。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未向其提供文件
2011 年 08 月 29 日   公司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投资者
                                                                          资料。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未向其提供文件
2011 年 09 月 0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司                   资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关于公司基本情况,未向其提供文件
2011 年 09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公司                 资料。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谭建明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