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2 人,代表股 份 1,608,486,9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6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262,609,8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812%。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45,877,04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1.582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34,071,33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14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 份 3,004,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1,066,9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0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82,626,20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3922%;反对 25,860,738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8%;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983%;反对 25,860,73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04,541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88,9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2%;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83,399,74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403%;反对 25,087,198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97%;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984,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686%;反对 25,087,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3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04,541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88,9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2%;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04,541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88,9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2%;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原水购买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259,605,494 股不计入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48,881,447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799,04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764%;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6%;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88,9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2%;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404,541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988,9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2%;反对 8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志远、舒明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