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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运陈)2021-04-2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王运陈)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

期”),本人担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0 年 8 月 4 日结束)和第九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 8 月 4 日开始)。任职期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表决会议 3

次,通讯表决会议 10 次)、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召开董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 2 次未亲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13         13           3       10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针对董事会决

策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事前审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的

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其中召集会议 1

次),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

    作为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其中召集会议6次),审议了公司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和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等议案。

    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其

中召集会议 2 次),审议了成立 2019 年和 2020 年年度考核工作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薪酬标准等议案。

    三、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了解公司

2020 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

下:
                                                                     意见
董事会届次         披露时间                      事项
                                                                     类型

                                    成都沃特地下管线探测有限责任
豁免履行董事
               2020 年 1 月 16 日   公司因参与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     同意
 会审议程序
                                    易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
第八届董事会
                                    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第三十五次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议
                                    立意见

                                    关于兑现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豁免履行董事                        除磷药剂 PAC 采购关联交易事项
               2020 年 7 月 15 日                                    同意
 会审议程序                         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
第三十九次会   2020 年 7 月 18 日                                    同意
                                    意见
    议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     同意
 第一次会议                         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

第九届董事会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7 日                                  同意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的独立意见

豁免履行董事                        智能水表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2020 年 9 月 17 日                                  同意
 会审议程序                         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可和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五次会议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实施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 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暨新    同意
 第七次会议
                                    增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团结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豁免履行董事
               2020 年 11 月 13 日 施工招标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同意
 会审议程序
                                    见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关于《原水购买合同》关联交易
 第八次会议                                                        同意
                                    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等进行持续关注,并利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

议的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

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重视学习

    本人重视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与

公司和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增强保护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经自查,本人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的汇报。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全面履行独立

董事各项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运陈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