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李勇先生、刘宗良先生、高升日先生、周士峰先生、张朕韬先生、刘兵
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人员具备
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宗良
先生、高升日先生、周士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朕韬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聘任刘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竹泉、李业顺、王荭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