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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矿业: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1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6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一六年十月



                                                                                    1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万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魏万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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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813,910,716.40        1,408,518,775.46         1,648,368,998.03                     7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58,795,170.99           958,027,749.10          1,113,449,595.14                 120.8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8,460,568.92                    7.21%           452,881,130.70                 -2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9,040,222.73                  12.34%          144,896,372.84                 -2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3,610,694.35                  2.71%           132,834,152.25                 -31.5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24,601,502.78                     71.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8.33%                     0.26                 -3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8.33%                     0.26                 -3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8%                  -3.53%                   9.97%                 -14.3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5,600,00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611,514.27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918.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374.92

合计                                                                       12,062,220.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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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75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88%        215,939,596          135,839,596 质押                  212,259,456
份有限公司

赵满堂              境内自然人             9.69%         70,000,000           52,500,000 质押                   67,000,000

三河华冠资源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8.47%         61,241,600           61,241,600
术有限公司

卢宝成              境内自然人             4.88%         35,233,482                     0 质押                  14,233,482

王小荣              境内自然人             2.99%         21,600,000                     0 质押                  21,600,000

赤峰红烨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5%         21,298,758                     0
限公司

赵庆                境内自然人             2.67%         19,270,650           19,270,650

天津祥龙企业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0%         13,700,000           13,700,000 冻结                   13,700,000
理有限公司

赣州希桥置业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         13,526,500           13,526,500 冻结                   13,526,500
展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55%            11,181,9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100,000

卢宝成                                                                        35,233,482 人民币普通股           35,233,482

王小荣                                                                        2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000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21,298,758 人民币普通股           21,298,758

赵满堂                                                                        1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0


                                                                                                                             4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81,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81,900

王伟                                                                   8,953,345 人民币普通股         8,953,3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
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                                           3,504,735 人民币普通股         3,504,735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2,899,927 人民币普通股         2,899,927

                                 自然人股东赵满堂系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股东三河华冠的实际控制人,与自然人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东赵庆系父子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
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6年 8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159,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5%)
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期限自 2016年 8 月 4 日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为止。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盛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215,939,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8%。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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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851.14%,系收到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00%,系应收票据收回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6.32%,系预付工程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8.58%,系支付保证金所致。
5、存货较年初减少48.16%,系产品对外销售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98.03%,系支付房租款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6.17%,系投资项目增加所致。
8、工程物资较年初减少100%,系工程物资领用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系所投资股权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10、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系归还借款所致。
11、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5.26%,系支付所欠款项所致。
12、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244.14%,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3、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100%,系核销无需承担的负债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43.19%,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合并抵消所致。
15、股本较年初增加43.10%,系发行股份所致。
16、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579.93%,系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溢价所致。
17、管理费用较年初减少30.16%,系管理开支减少所致。
1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0.11%,系借款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18.90%,系应收回保证金所致。
2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85.82%,系收到投资单位收益所致。
2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4544.57%,系预计负债与其他应付款核销所致。
2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4.74%,系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
2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13%,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8.63%,系收回保证金及往来款增加所致。
25、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34.76%,系营业收入减少致使增值税减少所致。
2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85.35%,系收到投资单位收益所致。
2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系收回委托理财所致。
2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上年同期增加116.09%,系预付购建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29、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0.70%,系投资减少所致。
3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系收回委托理财所致。
3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0%,系从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8.57%,系其他与筹资活动减少所致。
3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0%,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股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5%,在二十四个                           截至目前,承
                                                                                    2006 年 06
股改承诺      盛达集团 股改承诺       月内不超过 10%;                                           长期有效 诺 人 严 格 履
                                                                                    月 12 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                           行承诺
                                      量,每达公司股份总数 1%时,其将自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本人/本公司将避免和减少与本次重组之后的
              盛 达 集 关 于 避 免 同 上市公司在银矿、铅锌矿的采选业务方面的同                            截至目前承
                                                                                    2014 年 05
              团 、 赵 满 业 竞 争 的 承 业竞争;若发展或投资新的银矿、铅锌矿的采                长期有效 诺 人 严 格 履
                                                                                    月 24 日
              堂        诺            选项目或业务,上市公司对此拥有优先发展或                            行承诺
                                      者投资的权利。

                                                                                                          该案经公司
                                                                                                          向检察院提
                                                                                                          请抗诉,2015
                                                                                                          年 6 月 19 日
                                                                                                          揭阳中院作
                                                                                                          出判决,裁定
                                      199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向建行揭西支行借款
                                                                                                          撤销揭西法
                                      970 万元未能按期归还形成逾期借款,2004 年
                                                                                                          院(2009)揭西
资产重组时                            6 月,建行揭西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信
                                                                                                          法民初字第
所作承诺                              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广东联兴投资有
                                                                                                          74 号民事判
                        关 于 上 市 公 限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揭西县人民法
                                                                                    2010 年 11 该项诉讼 决,并由揭阳
              盛达集团 司 或 有 事 项 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借款本金 960 万元、
                                                                                    月 03 日 完结为止 中 院 立 案 审
                       的承诺         利息 418.46 万元及案件诉讼费。针对上述诉讼,
                                                                                                        理。公司同时
                                      盛达集团承诺: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上市
                                                                                                        请求裁定资
                                      公司若因上述诉讼事项新增需承担的或有经济
                                                                                                        产转让无效,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及罚息等)均由本公
                                                                                                        2016 年 8 月
                                      司无条件代为承担。
                                                                                                        10 日,揭阳中
                                                                                                          院裁决因公
                                                                                                          司诉原告不
                                                                                                          良资产转让
                                                                                                          无效案未办
                                                                                                          结,因此广东


                                                                                                                           7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联兴诉公司
                                                                                           的上述案件
                                                                                           中止审理。截
                                                                                           至目前,承诺
                                                                                           人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
                                                                                           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
                        式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48 个
                        月后,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不能完成达
                        产所需的相关审批程序,则盛达集团的股份锁
                        定期延长 12 个月,即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结
                        束后如未完成达产所需的相关审批程序,盛达                           截至目前,承
                                                                                2021 年
           关 于 股 份 锁 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 2016 年 07              诺人不存在
盛达集团                                                                        07 月 18
           定的承诺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0 个 月 18 日                  违背该承诺
                                                                                日止
                        月内不得转让,60 个月后股份转让不再受限;若                         的情形。
                        盛达矿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盛达矿业本次交易的发行
                        价格,或盛达矿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的
                        期末收盘价低于盛达矿业本次交易的发行价
                        格,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认购并持有的盛达矿
                        业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至 48 个月之间,可转让股份比
                        列不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
                        65.00%;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后,股                         截至目前,承
                                                                                2020 年
           关 于 股 份 锁 份转让不再受限;若盛达矿业在本次交易完成 2016 年 07              诺人不存在
三河华冠                                                                        07 月 18
           定的承诺     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盛达 月 18 日               违背该承诺
                                                                                日止
                        矿业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或盛达矿业在本次                           的情形。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盛达矿业
                        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认
                        购并持有的盛达矿业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至 48 个月之间,可转让股份比                         截至目前,承
                                                                                2020 年
           关 于 股 份 锁 列不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 2016 年 07              诺人不存在
赵庆                                                                            07 月 18
           定的承诺     65.00%;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后,股 月 18 日                违背该承诺
                                                                                日止
                        份转让不再受限;若盛达矿业在本次交易完成                           的情形。
                        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盛达
                        矿业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或盛达矿业在本次



                                                                                                          8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盛达矿业
                        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本人因本次交易
                        所认购并持有的盛达矿业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

                                                                                               截至目前,承
                                                                                    2017 年
           关 于 股 份 锁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 2016 年 07                  诺人不存在
朱胜利                                                                              07 月 18
           定的承诺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月 18 日                违背该承诺
                                                                                    日止
                                                                                               的情形。

                        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
                        转让,包括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股份;本次
                        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承
                                                                                    2017 年
           关 于 股 份 锁 派送股票红利等,盛达集团基于本次交易前持 2016 年 03                  诺人不存在
盛达集团                                                                            07 月 18
           定的承诺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月 18 日                        违背该承诺
                                                                                    日止
                        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上述锁定期届满                               的情形。
                        后,本公司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人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进行转让,包括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                               截至目前,承
                                                                                    2017 年
           关 于 股 份 锁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本人基于本次交易前 2016 年 03                  诺人不存在
赵满堂                                                                              07 月 18
           定的承诺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 月 18 日                      违背该承诺
                                                                                    日止
                        上市公司股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上述                               的情形。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需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
                                                                                               截至目前,承
                        金取得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2019 年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盛达集团                以任何方式转让。若上述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                    07 月 28
           定的承诺                                                    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                    日止
                                                                                               的情形。
                        照上述股份锁定期进行锁定。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盛达集团、三河华冠、
盛 达 集 关 于 光 大 矿 赵庆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三河华冠承                             截至目前,承
                                                                                    2019 年
团 、 三 河 业、赤峰金都 诺:光大矿业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12 月 31
华 冠 、 赵 未 来 三 年 业 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日止
庆         绩的承诺     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扣除配套募集                               的情形。
                        资金增资光大矿业产生的效益后实现的净利润


                                                                                                              9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应分别不低于 7,444.55 万元、12,317.60 万元及
                        12,269.71 万元。盛达集团、赵庆承诺:赤峰金
                        都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经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扣除配套募集资金增资赤
                        峰金都产生的效益后实现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
                        于 8,696.30 万元、8,670.85 万元及 8,670.85 万
                        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三河华冠、盛达集团及赵庆
                        承诺:若其各自持有的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
                        间各年度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不足累积承
                        诺净利润合计数的,盛达矿业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向三河华冠、盛达集团及赵庆回购其持
                        有的一定数量的盛达矿业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三河华冠、盛达集团及赵
                        庆 认 购 的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数 。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担业
                        绩承诺补偿责任股东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
                        数×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
                        格,则承担业绩承诺补偿责任股东另行对上市
                        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盛达矿业的实际控制人为赵满堂,其与赵庆系
                        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赵满堂与赵庆通过
                        北京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三河华
                        冠;赵满堂通过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主体控制盛达集团。赵庆、三河华冠、盛达集
盛 达 集                团确认其均为赵满堂一致行动人,基于对赵满                      截至目前,承
           关于一致行
团、赵满             堂作为盛达矿业的主要股东和主要领导人对公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动人关系的                                                     长期有效
堂、赵庆、           司的重大贡献以及对赵满堂的充分信任,承诺: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承诺
三河华冠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我                     的情形。
                        们作为盛达矿业的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
                        少),将在行使盛达矿业的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权时与赵满堂保持一致,并且在行使股东
                        权利的其他方面也与赵满堂采取一致行动,本
                        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不可撤销。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
                        司的关联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与盛达矿
盛 达 集                                                                              截至目前,承
           关 于 规 范 关 业及其合并报告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发生的关
团、赵满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联 交 易 的 承 联交易。                                             长期有效
堂、赵庆、                                                         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诺             2、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
三河华冠                                                                               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遵循市场
                        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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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包
                        括回避表决等合法程序,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
                        协议文件。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
                        业不通过关联关系向盛达矿业及其合并报告范
                        围内各级控股公司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与盛
                        达矿业及其合并报告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发生
                        任何有损盛达矿业及其合并报告范围内各级控
                        股公司和盛达矿业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公司股东利益
                        的关联交易。
                        3、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
                        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盛达矿业及其合并报
                        告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
                        求盛达矿业及其合并报告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
                        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
                        违规担保。
                        4、本人/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与盛达矿业及其合并报告
                        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
                        利;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地位及影
                        响谋求与盛达矿业及其合并报告范围内各级控
                        股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盛达矿业及其股东造成损
                        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
                        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具备与
盛 达 集                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                    截至目前,承
           关于保持上
团、赵满             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市公司独立                                                     长期有效
堂、赵庆、           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 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性的承诺
三河华冠             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                     的情形。
                        品销售系统。单位保证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
                        或干预上市公司对该资产的经本营管理。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
                        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的关联企业领薪,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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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上市公司的财务人
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中兼
职。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
立于本公司/本人。3、保证本公司/本人推荐出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公司/本人不干预上
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
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
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建立独立
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
财务管理制度,并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
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2、保证上市公司
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能够独立做
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
围内各级控股公司的资金使用。3、保证上市公
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独立在银
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
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
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依法建立
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内部
经营管理机构,并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的关联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完全分开。2、
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
司独立自主地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本公司/本人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
预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
的决策和经营。3、保证本公司/本人以及本公
司/本人的关联企业的职能部门与上市公司及
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
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
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独立于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2、保证本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会与上
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公司发生
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定价。
六、本公司/本人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
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
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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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如违反上
                        述承诺给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一切损害赔偿责
                        任。

                        一、本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本公司拥有与上市公
                        司签署相关协议书和履行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
                        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光大矿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
                        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的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光大矿业股东时所
                        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四、本公司所持有的光大矿业股权归属及演变
                        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
           关于与上市                                                                        截至目前,承
                        信托持股以及其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以及其
           公司进行重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三河华冠                他担保或被有权机关依法予以冻结等使本公司                  长期有效
           大资产重组                                                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行使该等股权权益受到限制的情形。本公司保
           交易的承诺                                                                        的情形。
                        证持有的该等股权在股权转让时不存在任何法
                        律障碍。
                        五、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
                        影响本公司转让光大矿业股权的诉讼、仲裁或
                        纠纷。
                        六、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规规定的禁止内
                        部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相关规
                        定,并采取必要措施对本公司向上市公司转让
                        股权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七、本承诺函一经出具,本公司将认真信守所
                        有承诺,否则,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依法履行本公司对本次重组的审议程
                        序,审议通过了同意本公司实施本次重组的相
                        关决议。本公司保证本公司用以认购盛达矿业
                        股票的本公司持有 100%股权的光大矿业所经
                        营业务合法,拥有的资产权利完整:
           关于重大资
                        1、光大矿业根据中国法律有权经营其正在经营                            截至目前,承
           产重组标的
                        的资产和业务。光大矿业已取得或正在办理为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三河华冠 资产完整性、                                                             长期有效
                        拥有和经营其财产和资产以及开展其目前所经 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合法性的承
                        营的业务所需的一切有效批准和证照,且正在                             的情形。
           诺
                        办理之中的批准和证照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
                        法律障碍。光大矿业的矿业权(大地采矿权、
                        老盘道背后探矿权)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情形的,
                        已按照相关进度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和有关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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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报告期内,光大矿业在业
务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安全作业相
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安全等法律法
规情况,未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不
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安全作业或其他法律法规
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光大矿业的资
产(包括大地采矿权、老盘道背后探矿权等)
不存在已被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其它形式的纠纷;光大矿
业的矿业权、土地、房产等资产均合法取得或
依法办理取得手续,光大矿业对其矿业权、土
地、房产等全部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或使用权、处分权。
3、光大矿业拥有的矿业权均为自有资金探获,
不涉及矿业权价款处置问题;光大矿业矿业权
若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矿业权价款,本公司愿
全额补偿盛达矿业。
4、光大矿业的经营中不存在因侵犯任何第三人
的专利、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而导致
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或者诉讼的情形。
5、光大矿业未签署任何非正常商务条件的经营
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光大矿业财务或资产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光大矿业不存
在对任何人的股权或类似于股权的投资或投资
承诺。
7、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光大矿业不存
在任何未偿还的借款、或有事项和其他形式的
负债。
8、光大矿业没有收到任何债权人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光大矿业的任
何资产。
9、光大矿业自设立以来依法纳税,不存在任何
重大的到期应缴未缴的税费,亦未遭受任何重
大的税务调查或处罚。
10、向盛达矿业提供的光大矿业的财务报表真
实及公允地反映了光大矿业于财务报表所对应
时点的资产、负债(包括或有事项、未确定数
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光大矿业截止财务报
表所对应财务期间的盈利或亏损,符合所适用
的会计原则并真实反映了光大矿业于财务报表
所对应时点或期间的财务状况。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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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不存在任何
                        针对光大矿业的未决的或光大矿业所知可能提
                        起的诉讼、仲裁、调查、权利主张或其他程序,
                        但单独或累积起来不会对光大矿业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调查、权利主张或其他
                        程序除外。报告期内,光大矿业的全部违法行
                        为均已按相应处罚要求履行义务,相应违法行
                        为已及时停止并整改完毕。除已向盛达矿业披
                        露的以外,报告期内,光大矿业不存在其他重
                        大违法行为或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
                        罚。本公司承诺对因上述光大矿业股权及资产
                        的权利瑕疵而导致盛达矿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一、本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固定居所并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人拥有与上
                        市公司签署相关协议书和履行相关协议项下权
                        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公司系依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单位拥有与上市
                        公司签署相关协议书和履行相关协议项下权利
                        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赤峰金都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
                        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的情形。
                        三、本人/本公司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
                        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本公司作为赤峰金都
                        股东时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四、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赤峰金都股权归属及
           关于与上市                                                               截至目前,承
盛 达 集                演变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委托
          公司进行重                                          2015 年 12          诺人不存在
团、赵庆、           持股、信托持股以及其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            长期有效
          大资产重组                                          月 13 日            违背该承诺
朱胜利               以及其他担保或被有权机关依法予以冻结等使
          交易的承诺                                                              的情形。
                     本人/本公司行使该等股权权益受到限制的情
                        形。本人/本公司保证持有的该等股权在股权转
                        让时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五、本人/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
                        在的影响本人/本公司转让赤峰金都股权的诉
                        讼、仲裁或纠纷。
                        六、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规规定的禁
                        止内部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相
                        关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对本人/本公司向上市
                        公司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七、本承诺函一经出具,本人/本公司将认真信
                        守所有承诺,否则,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盛 达 集 关 于 重 大 资 本公司已依法履行本公司对本次重组的审议程 2015 年 12 长期有效 截至目前,承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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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赵庆、产 重 组 标 的 序,审议通过了同意本公司实施本次重组的相 月 13 日          诺人不存在
朱胜利   资产完整性、 关决议。本公司保证本公司用以认购盛达矿业                      违背该承诺
         合 法 性 的 承 股票的本公司持有 68%股权的赤峰金都所经营                    的情形。
         诺            业务合法,拥有的资产权利完整。本人系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固定居所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本人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相关
                       协议书和履行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主
                       体资格,本人同意实施本次重组。本人保证本
                       人用以认购盛达矿业股票的本人持有股权的赤
                       峰金都所经营业务合法,拥有的资产权利完整。
                       1、赤峰金都根据中国法律有权经营其正在经营
                       的资产和业务。赤峰金都已取得或正在办理为
                       拥有和经营其财产和资产以及开展其目前所经
                       营的业务所需的一切有效批准和证照,且正在
                       办理之中的批准和证照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
                       法律障碍。赤峰金都的矿业权(白音查干采矿
                       权、十地外围探矿权、十地采矿权、官地探矿
                       权)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情形的,已按照相关进度
                       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
                       件。
                       2、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赤峰金都的资
                       产(包括白音查干采矿权、十地外围探矿权、
                       十地采矿权、官地探矿权等)不存在已被质押、
                       抵押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
                       或其它形式的纠纷;赤峰金都的矿业权、土地、
                       房产等资产均合法取得或依法办理取得手续,
                       赤峰金都对其矿业权、土地、房产等全部资产
                       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处分权。
                       3、赤峰金都拥有的矿业权可能涉及的矿业权价
                       款已经缴纳完毕;日后上述矿业权若被有权机
                       关要求补缴价款,本公司承诺以补缴价款等额
                       的 现 金 补 偿 给 盛 达 矿 业 。
                       4、赤峰金都的经营中不存在因侵犯任何第三人
                       的专利、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而导致
                       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或者诉讼的情形。
                       5、赤峰金都未签署任何非正常商务条件的经营
                       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赤峰金都财务或资产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赤峰金都不存
                       在对任何人的股权或类似于股权的投资或投资
                       承诺。
                       7、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赤峰金都不存
                       在任何未偿还的借款、或有事项和其他形式的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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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8、赤峰金都没有收到任何债权人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赤峰金都的任
                        何资产。
                        9、除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赤峰金都自设
                        立以来依法纳税,不存在任何其他重大的到期
                        应缴未缴的税费,亦未遭受任何重大的税务调
                        查或处罚。
                        10、向盛达矿业提供的赤峰金都的财务报表真
                        实及公允地反映了赤峰金都于财务报表所对应
                        时点的资产、负债(包括或有事项、未确定数
                        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赤峰金都截止财务报
                        表所对应财务期间的盈利或亏损,符合所适用
                        的会计原则并真实反映了赤峰金都于财务报表
                        所对应时点或期间的财务状况。
                        11、不存在任何针对赤峰金都的未决的或赤峰
                        金都所知可能提起的诉讼、仲裁、调查、权利
                        主张或其他程序,但单独或累积起来不会对赤
                        峰金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调查、
                        权利主张或其他程序除外。报告期内,赤峰金
                        都的全部违法行为均已按相应处罚要求履行义
                        务,相应违法行为已及时停止并整改完毕。除
                        已向盛达矿业披露的以外,报告期内,赤峰金
                        都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或因重大违法行为
                        导致的行政处罚。本公司承诺对因上述赤峰金
                        都股权及资产的权利瑕疵而导致盛达矿业的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
公司全体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截至目前,承
           关于填补每                                                        2019   年
董事、高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诺人不存在
           股收益回报                                                        12 月 31
级管理人                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 月 24 日                违背该承诺
           措施的承诺                                                        日止
员                      决权);                                                         的情形。

                        5、如果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承诺人承诺在自身
                        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
                        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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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的合法权益;
                                  7、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其所
                                  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
                                  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
                                  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无       无        无                                                 无          无
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
               无       无        无                                                 无          无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无       无        无                                                 无          无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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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对象类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型

2016 年 07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7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7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都矿业生产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7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7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进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7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7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1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8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9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9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9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9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9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9 月 2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6 年 09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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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朱胜利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