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盛达资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6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九届
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山矿业”)在兴业银行赤
峰分行申请的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以公司持有的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银都矿业”)20%股权
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公司拟
与兴业银行赤峰分行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
定,本次担保审批权限属于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满堂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8 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银、锰矿的开采。一般经营项目:银、锰矿的选、
冶、加工、销售;硫酸锰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地质勘查。
    股权结构: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7%、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33%
    金山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山矿业非失信
                                       1
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0,376.66                     75,163.20
负债总额                                       23,682.97                     22,907.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3,249.43                     22,436.2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56,693.69                     52,255.7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558.40                     28,399.14
利润总额                                        2,656.04                      9,269.43
净利润                                          2,659.54                      8,152.2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赤峰分行
     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持有的银都矿业 20%股权提供质押
担保。
     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具体以最终签
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反担保情况:金山矿业少数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股比例为公司
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其
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金山矿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其资产优质,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公司在对其资产质量、经
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公司有
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且金山矿业少数股东将以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
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2,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2%;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