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在全面了解
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1、朱胜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朱胜利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
2、朱胜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胜利先生的离任不
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朱胜利先生此次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二、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提名陈四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
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邓启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陈永生
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未发现其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3、同意提名陈四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永
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王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聘任邓启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补选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晓东 钟宏 栾甫贵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