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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资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2-05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
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
效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 2022 年度新增担保
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银都矿业”)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赤峰分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综合授信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敞
口不超过 6,000 万元。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赤峰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
司为银都矿业在交通银行赤峰分行申请的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为银都矿业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
民币 6,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
    注册地址:赤峰市克旗巴彦查干苏木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满堂
    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2 月 11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采、选、加工及销售。一般经营
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2.96%、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7.78%、
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26%
    银都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银都矿业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539.43                 68,165.23
负债总额                                  29,402.64                 42,425.3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890.42                 11,507.98
      流动负债总额                        28,737.36                 41,760.11
净资产                                    24,136.79                 25,739.85
                               2022 年半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081.27                 56,369.25
利润总额                                  12,698.60                 31,840.97
净利润                                    10,796.94                 27,124.5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保证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的最高债权额:6,000 万元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2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
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2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9,803.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30.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
担保及涉诉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赤峰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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